韓國檢方要求對前總統李明博判刑20年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韓聯社9月6日報道,韓國檢方要求法院判處韓國前總統李明博20年有期徒刑,罰款150億韓元(約合9130萬元人民幣)。此前,李明博因涉嫌貪污大世汽車公司(DAS)349億韓元(約合2.1億元人民幣)、受賄111億韓元(約合6756萬元人民幣)而被拘留。

韓聯社截圖
據報道,李明博已被拘押5個多月。韓國法院3月22日簽發對李明博的逮捕令。根據檢方向法院提交的逮捕申請令,李明博涉嫌收受賄賂、挪用公款、逃税漏税、濫用職權等十幾項罪名。
他成為繼盧泰愚、全斗煥、朴槿惠之後,韓國憲政史上第四名被提請批捕的前總統。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4月9日,韓國檢方以16項指控正式起訴李明博,包括涉嫌受賄110億韓元(約合6695萬元人民幣)、貪污350億韓元(約合2.1億元人民幣)等。有分析認為,若全部罪名成立,他將面臨多達45年的監禁。
5月23日,李明博參加首次受審,否認收受三星賄賂等嫌疑。在法庭上,李明博繼續堅持自己無罪,並表示自己是“懷着悲痛的心情,站在這裏。”而李明博受審的首爾中央地方法院417號法庭此前審理過前總統全斗煥、盧泰愚、朴槿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