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生:子公司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ST長生9月19日發佈公告稱,經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研究,決定從2017年度起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高企證書編號:GR201722000103)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以下為公告全文:
近日,該公司獲悉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辦公室下發《關於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公告》(吉高企字【2018】12號),指出,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第十九條的有關規定,經吉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研究,決定從2017年度起取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高企證書編號:GR201722000103)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ST長生表示,長春長生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將對公司經營業績產生較大影響,具體影響須待税務機關進一步明確,最終以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