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踹地鐵屏蔽門拳打民警,被一招放倒
據澎湃新聞27日報道,26日,南寧地鐵白蒼嶺站,一男子疑醉酒鬧事,腳踹地鐵屏蔽門,造成玻璃門一定程度損壞。民警調查過程中,男子出言辱罵,還用拳頭擊打民警腹部,被迅速控制。目前男子被刑拘。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男子稱自己本來要坐車去蘇盧站,但因為工作人員指錯路導致他坐反了反向,所以不停地踢地鐵門發泄。

然而,在和民警溝通的過程中,該男子不僅出言不遜,還對民警使用侮辱性手勢。

當警察對其説到應該講法律時,男子大聲嚷嚷“我不理你,我不理你”,還用拳頭擊打民警腹部,最終被民警一招放倒。目前,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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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案例,不只是在南寧,在全國各地都有很多。2015年,我國刑法修正案(九)將襲警行為列入刑法適用範圍,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