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教督委就重慶幼兒園傷人案發緊急通知:全國校園大排查
教育部網站10月29日消息,針對重慶巴南幼兒園的持刀傷人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發出緊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深入開展一次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做到隱患排查不留死角。同時,將學校安全工作列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地方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學校落實安全工作職責的督導檢查,並將督導結果作為評價政府教育工作和學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學校安全事故頻發的地區,要採取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10月26日上午,重慶巴南區人劉某(女,39歲)在巴南區魚洞巴縣大道一幼兒園門口持菜刀行兇,致做早操返回教室途中14名學生受傷。
通知表示,重慶幼兒園發生的持刀傷人案,造成多名幼兒受傷,嚴重危及到學生生命健康安全,嚴重影響到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嚴重衝擊到公眾心理安全底線。同時,反映出一些地方和學校的安全責任意識、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保障還不到位。
為此,國務院教育督導委要求切實提高學校安全工作認識,深刻認識新時代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安全工作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狠抓安全工作落實,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安全。
同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總結近期學校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強化學校安防保障設施和人員隊伍建設,以學生傷害與欺凌、校園及周邊治理、上下學交通、防溺水、食品、消防等為重點,結合本地實際,深入開展一次學校安全隱患大排查,做到隱患排查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台賬、落實責任、細化措施,明確時限,確保全面整改落實。
另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不斷完善校園安全風險管控機制,按照學校崗位安全工作職責要求,嚴格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將安全管理融入學校日常工作全過程。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機制,加強與公安、綜治、宣傳等有關部門在信息溝通、專項整治、應急處置、輿情應對等方面的協調配合,形成常態化的安全監管工作機制。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學校安全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制定區域性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完善、細化各項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人員職責,做好安全防範和隱患化解前置工作。圍繞學校安全定期組織開展專項應急疏散演練。針對學校集會、課間操、放學及大型活動等嚴格規範管理,做好應急工作準備,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反應、高效應對、迅速管控,最大限度降低學校安全事故危害。
在安全輿情應對上,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與宣傳、公安等部門溝通協作,加強教育輿情監測,及時跟蹤、分析輿情,做好與媒體的有效溝通,掌握教育輿情的主動權。積極運用微博、微信等網絡新媒體,第一時間發佈準確信息,引導輿論理性表達,適時公佈事故處置情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生態。
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要求,將學校安全工作列為教育督導的重要內容,加強對地方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學校落實安全工作職責的督導檢查,並將督導結果作為評價政府教育工作和學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學校安全事故頻發的地區,要採取約談、通報、掛牌督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