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漁民不滿漁業罰金過高:已經沒錢了,改灑冥幣給台當局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全台漁會團體串連組成自救會,6日發動2800人北上台“農委會”抗議。抗議內容包括,不滿“遠洋漁業三法”罰金過高、當局護漁不力。還又因“漁業署”指責漁民“政治性操作”,對“漁業署”怒批稱,愈是這樣貼標籤,愈是堅定漁民陳抗的意志。漁民表示,已經被罰沒錢了,改灑冥幣給當局了。


據台灣《聯合報》11月6日報道,漁民自救會提出五大訴求及26條漁業改進意見,“要一條一條與官員好好談”。
台灣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表示,五大訴求,包括:首先“遠洋漁業三法”應予修正;取消漁工逃脱六個月限制僱用之規定,以利漁船出港作業;台當局應派巡護艇強力護漁;漁業不可適用“勞基法”,應儘速訂定漁業“專法”;因船位、電子漁獲回報故障,原需一個月內返港修復,不符漁業經營效益,也建請改為作業完畢返港修復。
據悉,台灣自2015年10月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的黃牌警告名單內,至今尚未除名,“漁業署”修訂“《漁業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等漁業三法”,去年1月20日正式實施,嚴懲不法漁業,如未經許可從事遠洋漁業、捕撈過量等,都要重罰,截至目前為止,共開罰上百件違規事項、處分總金額達1億2458萬元(新台幣,約合2660萬人民幣 觀察者網注)。
抗議漁民對於高額的罰金表示不滿稱,已經沒錢,改灑冥幣給當局了。同時,漁民自救會向蔡英文喊話表示,多少票是漁民給你的,我們這樣艱苦,你看得下去嗎?
對於今天的抗議活動,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林國平表示,漁民的心聲都聽到了,會持續與漁民溝通,在維護漁業整體利益之下,會盡量協助漁民。

林國平
林國平指出,監督卸魚必須留下紀錄,在執法的過程會在法律的規範下,儘量給漁民方便,讓他們在卸魚過程中不要受到干擾。
至於漁民稱重罰根本無法解決問題,林國平表示,遠洋漁業條例還是跟着國際規範走,希望維持,讓台灣能在世界的公海上作業,漁民的擔心與憂慮,“漁業署”也都能理解,需要當局協助的部分,會盡量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