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微型導彈艇未能編列預算 “行政院”:請解釋倉猝建案原因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據聯合新聞網11月13日報道,由於台灣“國防部”僅僅留給“行政院”一個月的時間審核70億人民幣“微型導彈突擊艇”預算案,該案沒能通過“行政院”審核,未能編列2019年的台軍防衞預算。對於飽受“慶富案”困擾的台灣海軍而言,這可能是個好消息。

資料圖:“沱江軍艦”,這艘命途多舛的導彈“艦”,是台灣海軍造船業的一個縮影 圖源:青年日報
台灣“國防部”在2019年年度預算中,原本計劃納入包括“微型導彈突擊艇”、“潛艇自造-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一代倒導彈巡防艦-第2階段原型艦籌建”、“新型救難艦”等4案。不過據報道,台灣“立法院”預算中心日前指出,這些總經費超過10億新台幣(約合2.2億人民幣)的預算建案,流程有嚴重問題,因此未能通過審核並建案。
“預算中心”指出,台灣“國防部”拖延審議,直到今年7月底或8月初才完成內部審議並上報“行政院”,違反了有關“未完成建案程序者,不得納案編列預算”規定,而且“國防部”決策時間只有兩個月,倉猝辦理下,“國防部”關於“微型導彈艇”的決策品質堪憂。
“預算中心”還指出,總預算經費達316億新台幣(摺合人民幣70億)的“微型導彈突擊艇”,“國防部”僅僅開了個內部會議就作出決定。甚至竟以內部審查通過的會議記錄函號作為預算編列依據,且“國防部”於該日會議後,直接在同日將全案報至“行政院”。
但凡是台灣“國防部”提出的預算,均需台灣“行政院”核定才能編列年度預算。但是今年“國防部”到了8月初才將預算案交給“行政院”。這一舉動,迫使“行政院”必須趕在8月31日前核定,相當於僅僅給“行政院”一個月時間去審核。

台灣“參謀本部”計劃建造排水量40噸級的微型導彈彈突擊艇,和台海軍過去退役的海鷗導彈艇相當。記者洪哲政/攝影
“預算中心”表示,由於“國防部”的倉猝作業,“行政院”審議時間有限,無法查清預算和建造總數合理不合理,也無法進一步核實預算案內其他的細節。“國防部”此舉是妄圖逃過“行政院”的核定,是一種試圖將“生米煮成熟飯”,儘早上馬“小微型導彈艇”的行為。
“立法院”隨後要求“國防部”説明倉促建案的原因。
除了“微型導彈艇”程序上有問題,未能編列預算以外,台軍多個防衞項目也在程序建案上出了問題。這些預算建安包括“劍龍級潛艇戰鬥系統提升案”,F-16上用的“AN/SLQ-32電戰系統提升案”,以及“台軍多功能激光測距機”等多個項目都遇到了不同的程序問題。
據台灣上報今年1月報道,台軍“參謀總長”李喜明在1月份在“國防部”舉行的“戰術戰法研討會”上提出,要研發45噸級“隱身微型導彈突擊艇”。若此方案確定,4年內可以建造60艘。此番言論隨後引來島內多方關注。隨後李喜明響應蔡英文政府“造艦”號召,“加塞”提出了“微型導彈突擊艇”預算案。
觀察者網軍事評論員認為,“小艇扛大彈”,打不對稱作戰的例子很多,以弱抗強的台軍選擇這種堪比“震洋”的導彈艇無可厚非。但是從工程角度來講,這種堪比漁船的微型導彈艇幾乎每一家造船廠都可以造。這就在未來的競標中給“弊案”留下了可乘之機。

伊朗此前就為敍利亞製造的“佐勒菲卡爾”導彈快艇,排水量還不到30噸,而且能裝載兩枚C-802反艦導彈。
耐人尋味的是,台灣“國防部”的關於“微型導彈艇”決策時間,比日本決定研發“震洋”的時間還短:總價達到70億人民幣的導彈艇預算案,台灣“國防部”僅僅審批了兩個月就予以建案,並僅留給“行政院”一個月時間進行審批。這種“趕鴨子上架”的做法,對於經歷過“慶富弊案”的台灣人而言,吃相可以説是十分難看了,也無外乎“行政院”毫不留情的將此案取消掉了——演技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