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通事故現場下車“看熱鬧” 駕駛員被記18分
據澎湃新聞14日報道,12日,山東聊城青銀高速上一名寶馬司機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下車用手機拍攝交通事故現場,警方發現該車車主還用紙片遮擋車牌,最終駕駛員被記18分,罰款400元。
當日,青銀高速高唐境內因突發團霧,發生兩處多輛車碰撞起火的燃燒事故,就在救援人員緊急施救時,一輛寶馬私家車出現在了事故後方,看到車禍畫面後,司機將車停在了應急車道,下車若無其事地拿出手機拍攝了起來。另一名同行人員拍完後又一次走近了事故現場。

當鏡頭拉近,民警發現,這輛車的違法行為還不止一項。司機還用紙片將車牌遮擋了起來。
視頻顯示,兩人下車後,將遮擋車牌的紙片拿掉,放任車門大開,進行拍攝,停留了足足5分鐘後,又再次佔用應急車道駛離。

據齊魯網報道,民警介紹,該車涉嫌兩種違法行為:佔用應急車道、故意遮擋號牌。按照規定,佔用應急車道,應罰款200元,記6分;故意遮擋車牌,應罰款200元,記12分。高速交警最終對這輛車處以罰款400元記18分的處罰。
據悉,應急車道被稱為“生命通道”,在遇有交通擁堵、事故等突發情況時,對搶救傷員、快速處置事故現場、及時恢復交通發揮着重要作用,一般車輛非緊急情況不得佔用。

圖自“吳江交警”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