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遭狗咬住院近一月被人辦出院手續,狗主人稱其想敲詐
澎湃新聞11月16日消息,被一條拉布拉多犬咬傷住院近1月後,狗主人在未有溝通、也未告知病人及家屬的情況下,單方面赴醫院給傷者辦理了出院手續。
日前,南京市民黃女士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反映,這條咬人狗的男主人是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李世剛。在她被咬傷住院期間,李世剛不僅沒有到醫院看望慰問,在兩家人矛盾激化後甚至避而不見。

黃建華的診斷病歷。
不過李世剛的妻子嚴偉紅對澎湃新聞説,丈夫在事件發生期間骨折,一直休息在家,因而未能到醫院看望。嚴偉紅本人對狗咬人一事也很愧疚和自責,她認為她已經儘可能地在彌補黃家受到的傷害。
澎湃新聞調查發現,狗咬人事件發生之初,涉事的兩家人表面上看起來還挺和諧的——狗的女主人嚴偉紅負擔起傷者黃建華(女)的全部住院治療費用,請了護工,時不時會去醫院看望。而黃的女兒、在外地工作的李瑩(化名)也會在微信中感謝嚴偉紅的付出和配合,言語間極盡禮貌。
但黃女士住院差不多半個月後,兩家人矛盾升級,雙方多次因此事而報警。黃女士一家認為,嚴偉紅態度惡劣、對狗傷人事件的善後處理沒有誠意,也無道歉和悔恨之意,而嚴偉紅則認為黃女士一家人提出過30萬的賠償,是“圖謀敲詐”。兩家人也逐漸從溝通互諒,逐漸分崩離析。
最近的一次矛盾發生在11月13日,此時黃建華的傷已經恢復了許多,需要打的狂犬疫苗也僅剩下最後一針(一共五針),嚴偉紅在未經傷者一家同意的情況下,就為黃女士辦理了出院手續。

黃建華被狗咬後的傷口。
“我們不給他們添麻煩,直接辦好出院手續。再説,我也不是很清楚醫院的出院手續。”嚴偉紅説,當天她因為有事,讓自己的姐妹去替黃建華辦的出院手續。但黃女士一家人則認為,這侵犯了她病人及家屬的權利。
嚴偉紅對澎湃新聞表示,是黃女士一家意圖敲詐致使兩家關係惡化。
但黃女士一家表示並不是要敲詐,30萬的事情只提過一次,雙方沒談攏後續再沒提過,黃女士一家只是想討個公道。
截至發稿,李世剛未回覆澎湃新聞有關此事的採訪請求。
傷人的狗
10月16日,住在小區一樓的黃女士打開家門,就碰到二樓嚴偉紅家的拉布拉多大型犬,“它上來就咬了我一口”,黃女士對澎湃新聞説。
傷口在黃女士右小腿中段內側,根據醫院診斷,傷口深達肌肉,面積約8cm×3cm,需手術。
“我當時從外地趕回來,看到我媽腿的狀況都噁心吐了,血肉模糊。我哭了好久。”李瑩對澎湃新聞説。
對於當時狗咬人的情景,李世剛一方有不同的説法。嚴偉紅對澎湃新聞説,當時她正在國外,丈夫骨折在家,家裏的狗託朋友在遛。她聽遛狗的朋友説,“她們(黃女士)家的小狗對着我家的大狗叫,兩隻狗後來揪在一起了,黃女士就大叫,想要分開兩隻狗,用腳踢了我們家的狗。”
“狗傷人是我們的錯,但我也帶她去醫院了,全程醫藥費都是我出的,還請了護工去照顧她,我也經常去問候,我覺得我已經做得很好了。”嚴偉紅説。
事件發生後,嚴偉紅把狗送到了親戚家。“狗才兩歲,養過狗的人知道,要讓我打死它,説實話我下不了這個手。”嚴偉紅説。

黃建華被狗咬後傷口。
矛盾升級
從嚴偉紅給澎湃新聞記者提供的與李瑩的微信對話記錄看,10月底之前,雙方溝通尙為和氣,之後氣氛急轉直下。
嚴偉紅説,這跟黃女士一家提出的30萬賠償要求有關。“他們讓我們拿出30萬賠償,我不願意,這不就是敲詐嗎?我前後給他們花醫藥費、營養費等已經花了4萬。”嚴偉紅對澎湃新聞説。
但黃女士一家不認可這一説法。“30萬的事情其實我們就談過一次,最先是嚴偉紅他們家提出來的,當時沒談攏後面我們就沒再提過。”李瑩説。
小區物業向澎湃新聞證實了這一説法,物業稱,就他所知,雙方有關30萬的事就談過一次。
“我當時説的原話是,如果他們家要植皮治療,聽説植皮很貴,如果要植的話我就算賣房也會給他們治。沒有説具體數額。”嚴偉紅對澎湃新聞説。
李瑩説,矛盾升級其實是從嚴偉紅家的狗重新回到小區開始的。
“狗咬了我媽媽後,嚴偉紅家同意不把狗帶回小區,但後來有一天我正好碰見他們家狗被帶回來洗澡,我當時一看見狗都嚇得差點跌地上。”李瑩説,之後她就不再相信嚴偉紅的話。
但嚴偉紅對澎湃新聞表示,當時只是把狗帶回來洗澡,之後又送走了,為了防止狗再給黃家造成驚嚇,“我讓我姐姐守在門口,我緊緊地拽着狗繩”。
在這之後,李瑩請來南京當地媒體對狗咬人一事進行報道,“這更加劇了雙方的矛盾”,物業説。
到11月13日,嚴偉紅方在未經過黃女士一家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為黃女士辦理了出院手續,更是點燃了雙方矛盾的導火索。
“我們13日早上才知道我‘被出院’了,後來是醫院打電話給嚴偉紅把出院手續還回來,當時醫院卡里剩下的錢都取走了,現在卡里是空的。”黃女士説。
嚴偉紅對澎湃新聞説,卡里的錢都是她出的,用來給黃女士治病,現在黃女士的病情好得差不多了,她把剩下的錢取走,理所應當。
嚴偉紅説,她是聽到醫生説病人的傷好得差不多了才辦理的出院手續,未經過黃女士一家同意一方面是不清楚出院手續,另一方面是沒想給他們添麻煩。“我們沒想到他們家不願意出院。”
“出院都要家屬簽名的,她們籤的自己的名,我們後來問出院部,出院部説每天那麼多人辦理出院,因此很難核查簽名人是不是真正的家屬,也就是他們冒充我們家屬簽名。”李瑩對澎湃新聞説。
事情膠着到今天,兩家人的關係看起來已經水火不容,黃女士一家希望嚴偉紅的狗可以被處死,“我諮詢了很多人,狗開過葷,雖然我也養狗,理解養狗的人心情,但現在這隻狗不處死,以後還有可能碰到,你沒辦法保證它不咬人。我不希望更多人受到傷害。再者,我媽媽受到這麼大傷害,如果狗不處死,她會覺得難道我的命就不如狗命嗎,我希望媽媽得到安慰。”李瑩對澎湃新聞説。
嚴偉紅則對澎湃新聞強調説黃女士一家意在高額賠償,她將保留訴諸司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