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小米定位互聯網公司 商業模式不能類比蘋果
11月27日上午,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WISE 2018大會上演講時,談及了自己對小米商業模式的理解。他表示,小米將自己定位成為互聯網公司,是由於其商業模式決定的,不能和蘋果類比。
據新浪科技報道,李小加稱,小米上市之前,很多VC將小米類比成為蘋果,不理解為什麼小米堅持自己是互聯網公司的定位。但實際上,如果小米真的被類比成為蘋果的話,對於小米是滅頂之災。
他介紹稱,蘋果的15倍市盈率,是依靠優質產品和品牌優勢帶來的高毛利率實現的。但小米絕對不能像蘋果這樣來做。它的手機很便宜,毛利率很低,手機只是它的骨骼,其他附着在手機周圍的產品和服務是肌肉,肌肉才是值錢的。所以小米不能只賣出骨架。這也是小米強調自己是互聯網公司的原因。
此前雷軍在小米上市前談及估值時曾表示:“很多人問我到底是給小米騰訊的估值還是蘋果的估值,我説我要騰訊乘蘋果的估值,因為小米是全能型的。”
雷軍認為,小米是“新物種”,是“全球罕見的,同時能做電商、硬件、互聯網的全能型公司。”
他表示,騰訊乘蘋果的估值是一種開玩笑的説法, 但是也表達了我們內心的自信,因為這兩家公司都是很優秀的公司,但我相信小米他們不一樣,也是同樣優秀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