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因發佈違法醫療廣告 被罰超300萬元
日前,根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今日頭條”軟件在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情況下發布醫療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自2016年6月起,今日頭條為廣告客户發佈數條廣告。其中包括:為北京京一中醫醫院發佈種牙、口腔CT等相關廣告;為哈爾濱焦視眼科醫院有限公司發佈眼科激光廣告;為北京美冠塔口腔診所有限公司發佈為老人鑲嵌假牙廣告等等。
經統計,此次違規廣告中共涉及9家醫療及美容機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今日頭條被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以沒收廣告費共計235971.6元,罰款707914.8元的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為2018年3月30日。
同時,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另顯示,在2018年11月19日,對今日頭條違法發佈同仁堂保健食品廣告以及非處方藥非法廣告,共計罰款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