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機構業務迴歸本源,央行將撤銷客户備付金賬户
據《人民日報》12月6日報道,央行支付結算司日前下發《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支付機構撤銷人民幣客户備付金賬户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支付機構能夠依託銀聯和網聯清算平台實現收、付款等相關業務的,應於2019年1月14日前撤銷開立在備付金銀行的人民幣客户備付金賬户,規定可以保留的賬户除外。
通知要求,支付機構應制定可行的銷户計劃,與備付金銀行做好溝通,明確銷户時間,保障支付業務連續性。備付金銀行在備付金賬户撤銷過程中應進行賬務核對,確保賬務清晰,客户備付金在銷户和承接過程中足額、安全。
通知要求,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加強監測,監督支付機構銷户計劃實施情況,對未按照計劃撤銷的賬户,要求支付機構逐個説明不能撤銷的具體原因和解決辦法,對於無故拖延銷户時間的,應加大對相關支付機構以及相關備付金銀行的檢查、督導力度。
中國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趙鷂認為,“部分支付機構不在豐富支付場景、便利金融服務等方面下功夫,卻違法挪用客户備付金進行高風險的投資活動,吸收備付金變成它們做大客户規模的目標。央行出台備付金集中交存的長效制度,就是為了去除部分支付機構對客户備付金的依賴,促使支付機構集中精力提升客户支付體驗,讓支付機構業務迴歸本源。”
支付巨頭“躺着掙錢”日子將結束
究竟什麼是支付機構客户備付金?
據《中國基金報》報道,舉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説網上購物,消費者要預先支付貨款,這筆錢將放在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機構賬户上,等到收貨確認後支付寶把款項匯給商家。這筆預付款項就是所謂的“備付金”。而無數筆備付金聚集在一起形成巨大的資金沉澱,其產生的利息收入讓支付機構賺得盆滿缽滿。
這個本質上是客户充值後未進行交易的資金,也就是沉澱在支付機構賬户內的資金。
客户在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費轉賬過程中,由於存在結算週期的時間差,會在備付金賬户內沉澱出一定規模的資金。這部分資金的利息收入歸第三方支付機構所有,但只能進行銀行存款、基金購買,不能進行放貸等投資。
根據人民銀行的要求,支付機構把客户備付金存管在商業銀行的專户內。但因為客户備付金是以支付機構的名義存放在銀行的,對銀行來説是一筆非常可觀的存款。為了爭取備付金的存放,銀行向支付機構支付利息。
而第三方支付備付金的利息收益是支付機構捨不得放棄的蛋糕。
支付機構客户備付金和銀行結算的利息收益是按照日均資金沉澱量,按照協議存款的方式計算的。協議存款的價格區間基本是在年化3%左右,高的可以達到4%以上。
通過客户備付金賺利息,對支付機構來説,相當於無風險套利,只要吸納客户備付金,就可以躺着賺利差,這個利差空間甚至比許多銀行產品的利差空間還高。
支付人士稱,對不少支付機構而言,利用備付金吃利息是重要盈利來源,一般支付機構在銀行開立兩類賬户,一個是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户,一個是備付金收付賬户,雖然監管規定備付金不計息,但實際操作中,由於用户每筆交易的時間差等,尤其是預付卡業務,存款賬户和收付賬户之間會形成差額,這部分餘額或將成為生息資產。餘額越高,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議價能力越強,一般情況下,年化收益率會比活期存款略高。
而據媒體報道,目前目前支付寶和財付通兩家支付巨頭沉澱的客户備付金規模合計約萬億元左右,佔全部支付機構備付金總量的90%以上。
對許多支付機構來説,備付金利息收入相當於當年税後淨利潤,一旦備付金利息沒了,公司盈虧很有可能發生逆轉。”

圖片來源:《中國基金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