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哪項人權遭侵害?外交部回應
在10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中方説孟晚舟的人權遭到侵害,具體是哪項人權?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中加之間是有領事條約的,根據雙邊的領事條約規定,加拿大方面在對孟晚舟女士實施拘押的第一時間,應該向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進行通報。但是很遺憾,我們並沒有第一時間從加拿大政府方面得到這樣的通報。
陸慷表示,現在媒體上已經有一些披露和細節,孟女士在被拘押的過程中,包括對她採取的一些不人道措施,包括對她提供必要的醫療保障方面的措施,根本就沒有到位。我們認為這是不人道的。
有外媒記者問加拿大駐華大使被召見幾次?“召見兩次,召見三次你覺得中間的區別在哪裏?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在反問這名記者後表示,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中國政府在掌握這個信息,瞭解到這個事的第一時間,就已經向加拿大方面交涉了。這不僅是在北京,在加拿大,中國駐加使館也已經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了交涉。而且不止一次。
據《環球時報》9日消息,有外媒援引法庭記者的報道説,孟晚舟在法庭上身穿綠色上衣,未戴手銬,她似乎受到了人道的對待。然而這些不過是假象。
知情人士介紹,孟晚舟自12月1日被拘留,一直受到粗暴且有辱人格的對待。加警方將她在機場扣留帶到拘留所的路上,就給她戴了手銬,當晚按照程序帶她去醫院及回拘留所的路上也給她戴了手銬,而帶她從拘留所到法庭,以及庭審結束後去矯正中心途中,不僅給她帶了手銬,還對她上了腳鐐。
在未經審判定罪的情況下,給孟晚舟女士戴上適用於重刑犯人的刑具,直接將她作為重刑犯人對待,是對其基本人權的踐踏和對其人格的侮辱。
孟晚舟今年5月份做過去除甲狀腺的手術,且有高血壓,需要每天按時服藥。然而加拿大的拘留所沒有給予她目前身體狀況所需要的照顧。
報道問道,“現在加警方以如此不人道的方式對待孟晚舟女士,未加審判定罪就對她手銬腳鐐加身,尤其令高度關心此事的中國公眾難以置信。加拿大不是一個講法制、重人權的國家嗎?他們怎麼會幹出這種像是隻有野蠻國家才會有的行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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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主持例行記者會,再度就孟晚舟被扣一事回答多個提問。
問:中國民眾對華為高管在加拿大被捕一事感到憤怒,外交部在上週六召見了加拿大駐華大使,稱如加方不立即釋放孟晚舟,將承擔後果。中方將如何報復加方或美方,以安撫中國民眾的憤怒情緒?
答:對12月1日發生的事情,中方的立場已經非常清楚。上週末,外交部副部長樂玉成先後分別召見了加拿大和美國駐華大使,表明了中方的嚴正立場。我們希望這兩個國家政府能夠對此認真對待。
至於你剛才提到樂玉成副部長對加拿大大使指出,加拿大方面如果不能正確處理這件事情將面臨嚴重後果,你問嚴重後果是什麼樣的後果?我可以告訴你一句話,這將完全取決於加方自己。
問:你能否為加方詳細解釋一下“嚴重後果”到底指的是什麼?
答:我剛才已經講得非常清楚,什麼樣的後果將完全取決於加方自己。
問:孟晚舟女士持有幾國護照?中國公民允許持有幾國護照?
答:我注意到有媒體議論這個問題。我的同事上週在這兒已經非常明確地告訴大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孟晚舟女士是中國公民。而且我可以再補充一句,現在包括加拿大方面也已通過其初次法庭聽證會明確承認,孟晚舟女士是中國公民。我想提醒大家,在中加雙方都已確認孟晚舟女士是中國公民的情況下,有人還在網上炒作這個是沒有意義的,這不是該事件的核心和根本問題。
問:中國政府此前稱孟晚舟的人權遭到了侵犯,具體是指哪項人權?
答:中加之間是有領事條約的。根據這一雙邊領事條約規定,加拿大方面應在對孟晚舟女士實施無理拘押後的第一時間,向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進行通報。但是很遺憾,我們並沒有第一時間從加拿大政府方面得到這樣的通報。
現在有媒體已披露一些細節稱,孟晚舟女士在被拘押的過程中,加方對其提供必要醫療保障方面根本沒有做到位。我們認為這是不人道的,侵犯了孟女士的人權。
問:中方具體是什麼時候被告知孟晚舟被捕的?
答:你的同事上週已經問過這樣的問題,我的同事也已很明確地告訴過你的同事,中國政府在得到這一消息的第一時間,就已向加拿大方面提出了嚴正交涉。
問:就孟晚舟被捕一事,加拿大駐華大使被外交部召見了幾次?
答:我可以告訴你的是,中國政府在瞭解這件事的第一時間,就已向加拿大方面提出交涉。不僅是在北京,在加拿大,中國駐加使館也已向加拿大政府提出過交涉,而且不止一次。
問:你是説中國政府是間接得知孟晚舟被捕,而不是由加方和美方告知的嗎?是從媒體或其他渠道得知的?
答:根據中加之間的領事協定,中國公民如果被加拿大政府拘押,不管什麼理由,加方應該第一時間知會中國駐加使領館,但是加拿大政府沒有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