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擬對長生生物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文/觀察者網 徐乾昂】12月11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生生物)當天發佈公告,已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深交所擬對其股票(*ST長生)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觀察者網從公告內容獲悉,長生生物存在未按規定披露相關產品抽驗不合格、全面停產及召回的信息以及相關產品有關情況的公告存在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未披露被吉林省食藥監局調查的信息;未披露長春長生相關產品GMP證書失效和重新獲得GMP證書以及2015年至2017年報及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存在虛假記載等問題。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長生生物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對董事長高俊芳、董事張晶、劉景曄、蔣強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對長生生物董事長高俊芳、董事張晶、劉景曄、蔣強華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對董事張友奎、趙春志、張洺豪採取 5年市場禁入措施。
長生生物在另一份公告中表示,已在深交所作出對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決定前申請聽證,深交所後續因該事項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前,不再給予其聽證的權利。

公告指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重大違法強制退市事先告知書》,深交所可能對長生生物股票(*ST長生)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後續,深交所將根據相關規則作出是否對*ST長生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
如果決定對*ST長生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根據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將依規依序對*ST長生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上述退市風險警示期間為三十個交易日,暫停上市期間為六個月。深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後,*ST長生交易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三十個交易日。
自7月“疫苗事件”調查不斷公佈最新進展,長生生物涉嫌違規生產、編造生產檢驗記錄、銷燬證據等真相逐步浮出水面。7月29日晚,長春市長春新區公安分局通報,該局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春長生(ST長生子公司)董事長高俊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檢查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ST長生股票走勢 日K線
而在7月27日晚,證監會發布《關於修改<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的決定》,明確上市公司構成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的五大重大違法行為,證券交易所應當嚴格依法作出暫停、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決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曾有一位接近監管層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退市新規實施後,長生生物退市應當是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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