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2日外交部發言人陸慷主持例行記者會
華為高管孟晚舟今天(12日)終於獲得保釋,但在外交部記者會上,關鍵詞卻不是她。
昨天,有外媒稱“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在北京被捕”,發言人陸慷今天下午就此連答了20問。以下是外交部記者會實錄:
問: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在北京被捕。這是否是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被加方逮捕一事的報復?康明凱被指控的罪名是什麼?有批評稱這是與美方談判中的某種“綁架”或“劫持人質”行為。你對此有何回應?
**答:**你實際上問了兩個問題。關於孟晚舟女士一案,我們既向加拿大政府、也向美國政府,並且在這裏公開表明了立場,那就是加拿大政府應當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切實保障她的合法、正當權益。
至於你問到的加拿大公民在北京被扣押問題,我在這兒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如果有這樣的事情,也請你放心,中方相關部門會依法依規處理。

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
問:加拿大領事官員是否被允許對康明凱進行探視?
**答:**剛才我説過了,關於這件事,我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一般情況下,中加之間是保持着正常的領事溝通的。
問:“國際危機組織”(ICG)聲明稱中國國家安全機關拘留了康明凱。這是否意味着他面臨着與間諜罪相關的指控?如果不是這樣,為什麼拘捕他的是安全機關而不是公安機關?
**答:**首先我要重申,關於報道中提到的事情,我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另外,如果ICG稱此人在中國代表該組織從事活動,那麼我要提醒你,或者通過你提醒這個組織,據我瞭解,ICG在中國境內並沒有依法登記備案。如果沒有登記備案,它的人員仍在中國境內從事有關活動,就已經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問:你的意思是ICG沒有在中國作為非政府組織備案?
**答:**我剛才講的非常明確,它沒有依法在中國境內登記備案。
問:據我瞭解,康明凱居住在香港而非北京。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這需要ICG自己出來澄清一下。關於這個人的情況,我剛才説了,我沒有可以提供的情況。關於這個組織,我必須説清楚,它在中國境內沒有合法登記備案。如果説在中國境內從事有關活動,就觸犯了中國的法律。
問:你能否澄清一下有關活動指的是什麼?他是否被允許與律師見面?
**答:**你可以去核實一下。2016年中國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2017年作了修訂。中國境外的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應當依法依規履行程序和手續。
問:有很多國際組織和公司的辦公機構都不設在中國,但他們的員工經常來中國。你是不是説這種情況下任何人都有可能違反中國法律?
**答:**你不能曲解我剛才説的意思。我剛才講得很清楚,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了一個境外非政府組織如果在中國境內開展活動需要履行怎樣的登記、報備程序和手續。
問:據我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瞭解,最高可處10至15天拘留。這是否意味着該時限過後康明凱會被釋放?
**答:**你是在預設前提。我剛才講過了,關於此事本身我沒有向你提供的情況。
問:此前外交部警告加方如不立即釋放孟晚舟將面臨嚴重後果。此次康明凱被拘是否正是“嚴重後果”的表現?
**答:**我剛才已經講過了,關於康明凱的情況,我目前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信息。關於中方所指的嚴重後果指什麼,我們説過,這完全取決於加拿大方面。
問:有個問題請你澄清一下,這是否意味着他在中國不是度假,而是為非政府組織工作,是他的工作違反了中國法律?
**答:**我剛才已經講過了,關於康明凱的情況,我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信息。
問:有人説中方抓捕加拿大前外交官是對孟晚舟的保護措施,中方是否認同這種説法?
**答:**我不太明白你的邏輯。我剛才説了,如果確實有所謂拘捕加拿大公民的事,中方有關部門會依法依規辦案。
問:其他非政府組織或智庫派人到中國參加會議或進行例行公事時是否應該感到擔憂,認為中國目前對他們來説不是個安全的地方?
**答:**法律的條文是非常清楚的。我們在這裏也多次説過,中方奉行對外開放政策,我們也與世界各國人士保持着正常往來。每年到中國的遊客也非常多,為什麼這些人不擔心?所有來中國的外國人士,只要他們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問:中方此前要求立即釋放孟晚舟,她目前已經被保釋。這是否滿足了中方的要求?
**答:**我們在孟晚舟一案上的態度非常清楚。加拿大方面應該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
問:據報道,加拿大總理和外長對拘捕康明凱一事表示關注。中方是否收到加方交涉?
**答:**關於有關報道所説的情況,我目前沒有向你提供的信息。剛才我已經説了,中加之間在一般情況下保持着正常的領事溝通。
問:中國批評加拿大方面沒有提供拘捕孟晚舟的信息是違反中加之間的領事協定。但中方未允許加方對康明凱進行領事探視,是否意味着中方也違反了中加間領事協定?
**答:**我可以再重複一遍,關於這件事,我目前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中加雙方都有義務嚴格履行兩國之間的領事協定。
問:如果一個為設在香港的非政府組織工作的人來到北京,需要持有哪種簽證?
**答:**那得看他(她)來的目的是什麼。
問:請問康明凱被捕和孟晚舟在加拿大被保釋有什麼關聯?
**答:**關於孟晚舟一案,我們的態度非常明確,我們要求加方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關於康明凱一事,我目前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
問:根據你剛才的解釋,ICG沒有備案。根據這個邏輯,ICG的其他在華員工是否也面臨同樣的風險?
**答:**這要看他們來中國的目的。每年來華旅遊的人很多。如果是正常旅行活動,這是沒有任何風險的,我們歡迎外國朋友來華旅行。但如果從事的是一些已經明顯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活動,那是另外一回事。
問:康明凱是否已被指控任何罪名?
**答:**我已經説過了,我目前沒有可以向你提供的情況。
問:中方是否認為ICG在中國登記了?
**答:**我剛才説了,它沒有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備案。
背景資料:
據網上公開資料,康明凱會講中文,曾任加拿大駐北京和駐香港的外交官,直至2016年;還曾在聯合國總部擔任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戰略通訊專家。2017年2月,康明凱加入智庫“國際危機組織”,擔任東北亞高級顧問,主要研究中國、日本和朝鮮半島的外交事務和全球安全問題等。
領英(Linked in )介紹中,他自稱對自己在大使館期間的工作描述為“分析政治形勢,國內政策,經濟和安全政策”。2016年特魯多訪港時,他曾作為政治顧問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