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支持優質企業發行企業債,權威人士:不支持商業地產
【文/觀察者網 谷智軒】
12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支持優質企業直接融資進一步增強企業債券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通知》(下稱:《通知》),支持優質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其中也包括房地產業。
消息一出,便有媒體解讀稱,房企由此迎來利好,可通過發債用於補充運營資金和加快項目開發等。
然而,《中國經濟導報》13日援引參與文件撰寫的權威人士的話指出,類似上述觀點是對《通知》部分內容的誤讀,“目前國家發改委企業債券只支持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賃住房等有限領域的項目,不支持商業地產項目。”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觀察者網表示,房地產市場融資是有紅線的。譬如,不允許隨意進入購地市場。
此外,觀察者網梳理發現,為抑制樓市過熱,2016年8月和10月,房企的定增通道、公司債相繼關閉。一直到2018年,公司債通道才有所改善,但主要是為了彌補債券到期。

發改委網站截圖
《通知》稱,支持信用優良、經營穩健、對產業結構轉型升級或區域經濟發展具有引領作用的優質企業發行企業債券。
具體來説,房企若要被納入優質企業範圍,須符合的主要條件包括:資產總額大於1500億元、營業收入大於300億元、負債率不超過85%、主體信用等級達到AAA。
另經觀察者網梳理,其餘值得注意的條件如下:
1. 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
2. 最近3年未發生公司信用類債券或其他債務違約,且不存在處於持續狀態的延遲支付本息事實。
3. 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納入失信黑名單。
4. 禁止將募集資金借予他人。
5. 禁止用於房地產投資和過剩產能投資。
6. 禁止用於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股票買賣和期貨交易等風險性投資。
7. 禁止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
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發行優質企業債券,實行“一次核准額度、分期自主發行”的發行管理方式,“即報即審”,安排專人對接、專項審核,允許使用不超過50%的債券募集資金用於補充營運資金。
對《通知》部分內容誤讀
13日,部分媒體對《通知》作出解讀,稱該文件是發改委送來的“大禮包”,對處於融資困境中的房企是個大利好,優質房企將獲得此輪發展“新機遇”。
然而《中國經濟導報》當天下午表示,自媒體和市場人士對《通知》中房地產相關內容產生誤讀。
報道引述權威人士的話指出,《通知》中提到的房地產業,僅僅是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一個類別。從行業分類的角度看,房地產業的定義及其內涵和外延是非常廣的,包括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賃住房等都屬於房地產業。
權威人士明確表示,國家發改委對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調控的決策部署是堅決的、一貫的,也是非常嚴厲的,這一點在企業債券融資方面也是一致的。按照中央關於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的精神,目前國家發改委企業債券只支持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賃住房等有限領域的項目,不支持商業地產項目。這幾年,企業債券在貫徹執行國家房地產調控方面的政策沒有變化。
上述人士特別強調,符合《證券法》規定條件的企業經批准即可發行債券,但需要注意的是,發改委主管的企業債券所募集資金必須用於項目建設,項目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
報道還舉例稱,近兩年,廣東、北京等地房地產企業均有成功發行停車場專項債券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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