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香港簽署《貨物貿易協議》 明年起港產貨物進口內地零關税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
12月14日,《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迎來升級,香港特區政府與商務部在港簽署《貨物貿易協議》,自2019年1月1日起,原產香港的貨物進口內地將全面享受零關税。
據商務部新聞辦公室消息,經國務院批准,2018年12月14日上午,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與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香港召開了內地與香港經貿合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會議上,傅自應與陳茂波共同宣佈經貿合作委員會正式成立,研究並確定了《內地與香港經貿合作委員會工作制度》等會議機制,同時就推進CEPA升級和落實、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支持香港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持香港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加強兩地經貿交流等重要合作內容交換意見,並形成了13項互利合作的政策措施,將進一步提升兩地經貿合作水平,使兩地業界受益。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消息,12月14日,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見證下,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與國家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代表兼副部長傅自應簽署《貨物貿易協議》(《協議》)。

陳茂波(左)與傅自應簽署《貨物貿易協議》 圖自香港文匯報
《協議》是香港特區政府與商務部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安排》)框架下籤署的新協議。
《安排》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通過原產地規則的安排,原產香港的貨物進口內地將全面享受零關税。《協議》在原有基礎上,引入以產品在香港的附加價值為計算基礎的一般性原產地規則(“一般規則”),允許現時未有“產品特定原產地規則”的產品,只要在符合“一般規則”的情況下,便可以立時以零關税進口內地。
《協議》也確立了便利貿易的原則,包括訂明雙方在有關範疇便利兩地貿易、簡化海關程序、提高有關措施透明度和加強雙方合作等承諾,並訂定有助加快貨物通關的措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貨物流動,以及提升粵港口岸通關能力和效率效益。《協議》在簽署之日即生效並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在簽訂《協議》後,**雙方提前完成國家“十三五”規劃中推動《安排》升級的目標,**把《安排》提升至一份更全面的現代化自由貿易框架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以及經濟技術合作四個重要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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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表示,協議梳理和更新CEPA關於開放和便利貨物貿易的承諾,將進一步提升CEPA下貨物貿易的開放水平。
他指出,協議確立了香港原產貨物可以享受零關税優惠進入內地,並針對促進大灣區貨物流動訂定措施,同時深化兩地貨物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有助香港品牌在內地發展。政府會協助業界用好協議措施,開拓和發展內地龐大而潛力無限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