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一國兩制”是改革開放的第一槓杆
【文/ 田飛龍】
在中國現代化的長期歷史中,“一國兩制”本身就是中國全面現代化與國際化之開放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而且是其中最具活力的前沿性和槓桿性部分。港澳作為“一國兩制”的主要試驗田,在改革開放40年中實現了自身與國家的“雙贏發展”。
2018年11月1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京會見港澳各界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訪問團,對港澳在國家改革開放中的獨特貢獻及其可持續性作出了高度肯定及具有戰略性的未來規劃。
“一國兩制”在某種程度上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第一槓杆”,這一槓杆作用如何推陳出新,繼往開來,持續做出貢獻,與習近平之新時代主題產生新的互動與共贏,是對中央管治與香港自治的持續性提問和考驗。
而習近平總書記在未來展望中明確提出了“以國家為中心”的港澳發展新思路“四大目標”:
第一,更加積極主動助力國家全面開放;
第二,更加積極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第三,更加積極主動參與國家治理實踐;
第四,更加積極主動促進國際人文交流。
這表明,新時代“一國兩制”有了更加明確的國家理性自覺,有了通過國家戰略及港澳實踐推動“兩制”向“一國”回溯性建構與認同的基本共識。這將意味着“一國兩制”作為改革開放第一槓杆的作用將繼續得到發揮,與新時代民族復興事業繼續保持同步調。
但是,“以國家為中心”的“一國兩制”觀念與實踐,對港澳社會是機遇和挑戰並存,需要港澳社會聚焦思考如何在國家發展的新週期中發揮自身比較優勢,持續做出獨特貢獻,完成“一國兩制”在其初期發展中未能充分完成的歷史使命。

初期改革與第一槓杆
在改革開放40年中,“一國兩制”的第一槓杆作用主要體現在:
其一,港澳資本構成內地現代化與製造業發展的主要境外資本來源,愛國愛港及愛國愛澳力量的內地投資構成了國家現代化的初期動力;
其二,香港為內地企業的上市融資與規範化治理提供技術平台與制度示範,促進了內地企業的規範化和國際化;
其三,香港的管理制度,包括土地管理制度、社會管理制度、金融管理制度等,對內地治理現代化的深入發展及體系化起到重要的借鑑與推動作用;
其四,香港的民主化與民主治理經驗,包括選舉、普選政改、公民抗命之理解與應對以及關於本土主義的系統治理,對內地政治現代化的知識儲備與經驗錘鍊是一個非常難得的試驗田和樣本區;
其五,港澳在內地改革開放的相當長時段內充當了國家看世界的“眼鏡”,通過這樣的國際化平台,國家對世界的理解與交往得到持續性的深化。
這些槓桿性作用得到了中央高度肯定及精準理解。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總結改革開放成功的實踐,在國家改革開放進程中,港澳所處的地位是獨特的,港澳同胞所作出的貢獻是重大的,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獨特”、“重大”、“不可替代”,這些定論性詞彙,折射出中央對“一國兩制”長期實踐的正面理解與認同,同時也包含着對港澳助成國家現代化與國際化之“地方性貢獻”的積極評價與持續性期待。
既然港澳曾經做得那麼好,既然國家在“一國兩制”下與港澳共同致力於現代化及國際化事業的合作經驗如此舉世矚目,那麼我們就絕無不將“一國兩制”事業堅持下去的理由。“五十年不變”不是具體制度的僵化不變,而是國家與港澳之互動共贏的命運共同體關係與制度槓桿結構不變。
總書記對港澳在改革開放中獨特作用的理解與認知,充分回應了“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一國兩制”在國家憲制決策上是高度理性化的,不是簡單民族主義的產物,不是主權國家憲制原理的套用,也不是對英談判妥協的結果,而是中央從國家現代化與國際化的長遠戰略出發做出的自主性政治決斷。
改革開放之前,中國對外奉行“一邊倒”的社會主義陣營策略,對內採用“階級鬥爭為綱”的激進社會主義路線,彼時的港澳儘管也在國家建設中起到一定作用,但若實際迴歸不僅港澳繁榮穩定難以保持,而且港澳對國家的獨特貢獻也將缺乏制度基礎。
改革開放前對港澳的政策被概括為“長期打算,充分利用”,不追求即刻迴歸,而是在兩邊制度及發展取向存在重大差異的條件下維持“殖民”現狀,留待未來條件成熟時加以解決。改革開放則為港澳迴歸及“一國兩制”的制度化提供了基本的政治前提與國際體系調整的可能性。
在改革開放條件下,“經濟建設”取代“階級鬥爭”成為國家發展的新主題,對歐美主流市場體系的開放成為國家發展的新策略。港澳儘管與國家制度存在分別,但是在國家決定性啓動改革開放的特定時代條件下已經具備了迴歸及發揮更大作用的可能性。1980年代,中英及中葡相繼談判完成,港澳迴歸進入歷史倒計時,香港基本法與澳門基本法將“一國兩制”予以具體法制化。
港澳對國家發展的作用從“殖民現狀”轉向全方位的“一國兩制”特區。“一國兩制”用於滿足雙重憲制目標:
其一,從主權國家層面解決港澳迴歸問題,以和平方式處理“殖民”遺產;
其二,迴歸後的港澳實行高度自治,保持及提升國際化地位與優勢,轉型為國家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及槓桿支點。
如此,則“一國兩制”的國家理性得以成熟定型:國家對港澳的非常規授權與港澳對國家之持續性貢獻的理性結合。這一理性在改革開放40年間得到了充分釋放。在一國兩制與改革開放之間,沒有改革開放就沒有一國兩制的具體法制化,而沒有一國兩制,改革開放就缺乏槓桿支點與方向感。
改革開放40年中的“一國兩制”,成為鄧小平“春天的故事”的華麗篇章,也是民族復興與國家發展智慧的凝練及昇華。
以國家為中心:四點希望的國家政策背景
“一國兩制”在憲制邏輯上是一個精巧的聯動結構,有其內在的動力運行機制和本質目的,其具體演變和發展的一條主線即為國家現代化與國際化戰略的結構取向。
2012年十八大以來,隨着國家經濟主場時代的到來,亦隨着香港內部複雜歷史矛盾與社會衝突藉助“佔中”、“港獨”激進形式的總爆發,“一國兩制”出現了“以國家為中心”的觀念與制度轉型。促成這一轉型及新共識達成的是三份標誌性文件:
其一,2014年“一國兩制”香港實踐白皮書;
其二,2017年香港迴歸二十週年習近平講話;
其三,2017年十九大報告“一國兩制”專章。
在這些關鍵性的中央政策文件中,“一國兩制”之發展聚焦到了兩個核心策略之上:依法治港和有序融合,前者是國家法治對香港本地法治的監督、改造和升級,將香港治理嚴格納入國家整體治理體系,將香港法治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組成部分,而後者則是“兩制”趨向“一國”的結構性整合策略,既用於解決香港人心迴歸及國民認同問題,又戰略性動員香港各階層人士尤其是青年人蔘與國家新一輪改革和建設。
在此戰略性調整之下,深圳河不再是“一國兩制”嚴格的制度界河,而是“兩制”回溯“一國”的軟邊界。粵港澳大灣區則成為港澳和內地融合發展的新概念,是新時代意義上負擔國家治理現代化及新全球化制度創新任務的、擴大版的“新深圳”。
習總書記此次會見港澳訪問團的講話尤其是最為關鍵的“四點希望”應當放在“一國兩制”歷史性變遷的時代背景及中央具體推進策略下加以理解。習總書記講話實質上賦予“一國兩制”以新改革“第一槓杆”作用,這是對港澳既往改革槓桿作用的本質理解與新時代設計。
“四點希望”恰恰體現了習總書記和中央對此輪新改革內涵與港澳獨特作用的特定化理解,是“以國家為中心”之一國兩制觀的進一步具體展開,是“一國兩制”國家理性的進一步確認、鞏固和釋放。
“四點希望”在結構上分為兩個層次:
首先是國際層次,第一點“國家全面開放”和第四點“國際人文交流”構成港澳“再全球化”的基本路徑,這是對港澳傳統國際地位、優勢及在新時代繼續鞏固發展的明確規劃;
其次是國內層次,第二點“國家發展大局”和第三點“國家治理實踐”構成港澳“兩制”回溯融入“一國”體系的基本路徑,這既是對“一國兩制”完整內涵和初衷初心的確認,也是對迴歸二十年來具體政策執行上過度偏向“兩制”、“井水不犯河水”式隔離放任主義的積極反思與檢討。
總書記講話堅持從國際與國內兩個層次加以規劃,符合“一國兩制”的憲制原理及制度辯證法,為港澳在新時代的大發展及國家與港澳更緊密的改革互動提供了戰略方向感及具體操作路徑。
更進一步,此次對港澳新角色的設定,亦顯著超出了既往較為純粹的經濟現代化層面,而深刻觸及了制度現代化與文化軟實力建構的更高層次。“一國兩制”不僅要在改革40年週期中有力助成國家的經濟現代化,還應當在未來的第二期發展中有力助成國家的制度現代化和文化軟實力的定型化。
“四點希望”的修辭格式是共同的,都是“更加積極主動”,這表明中央對港澳既往貢獻方式與程度的高度肯定,但也對近些年產生的偏差、衝突和彷徨狀態有所清醒認識及更高的角色期待。
在直接體現貢獻具體方式的關鍵性“動詞”上,習總書記又有所分別,相繼使用了“助成”、“融入”、“參與”和“促進”,針對不同發展任務匹配不同貢獻方式,根據港澳所長髮揮恰如其分的作用,既不看低,也不拔高,體現了中央在新時代治理港澳的策略成熟。

粵港澳大橋
繼往開來:四點希望的具體改革內涵
對“四點希望”的具體政策內涵與發展意義,我們可以進行更為內在性和針對性的解讀。
第一點希望:更加積極主動助力國家全面開放。這是國家在新時代的頂層戰略和生命線,也是中美貿易戰背景下中國“改革再出發”的戰略號角。“國家全面開放”是相對於改革40年中“國家選擇性開放”而言的。
從“選擇性開放”到“全面開放”,是鄧小平改革開放總戰略的轉型升級。這一“開放”的性質不是某些知識分子或境外勢力所理解的貿易戰下的被動應對,而是中國根據自身國家利益和全球治理理想進行的自主性開放。這種“開放”不僅針對歐美發達國家,也針對“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
在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中,中國努力通過“一帶一路”體系建設打造“中國式全球化”願景與方案,建立中國技術文明與標準的國際地位,催生共建共享的和平發展產業鏈與制度鏈。“國家全面開放”無疑為港澳進一步發展注入了源頭活水,開闢了“柳暗花明”新境界。
在國家的戰略大棋盤上,港澳的具體作用被歸結為“助力”,這表明國家是主角和主場,港澳是戰略性輔助力量。
如何輔助呢?總書記提出港澳要以“資本、技術、人才”參與國家新一輪高水平開放和高質量發展,繼續釋放港澳“國際聯繫廣泛、專業服務發達”的優勢,促成香港之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的鞏固以及國際創新科技中心的建構,促成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及中葡商貿合作平台建設。
“全面開放”還有一個非常關鍵的內涵指向,即“雙向開放”,中國與世界相互開放與共存發展,而港澳在其中繼續發揮“重要橋頭堡”作用。
第二點希望:更加積極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融合發展是新時代“一國兩制”的新發展,以國家性的“粵港澳大灣區”為主要戰略框架和實踐地域。國家在第一輪改革開放中以“深圳”與“香港”的“雙城分立模式”撬動整個國家現代化與國際化的發展大局,如今則以“粵港澳大灣區”的整合性發展尋求一種更具技術創新性和制度現代化的國家改革樣板模式。
“融入”也是港澳治理近幾年的熱詞和新共識,並非迴歸以來就有此清晰明確之觀念。從“隔離”到“融入”,反映了國家與港澳經濟實力的結構性消長以及國家與世界關係的重大變遷,也反映了中央對“一國兩制”理解上的完備化。
在具體的融入策略上,總書記講話指向瞭如下層面:
其一,緊抓“粵港澳大灣區”的戰略契機,輸入發展動能,兑現比較優勢,佔據發展先機;
其二,大灣區建設的關鍵在於“創新”,這裏“創新”是全方位、全要素的創新,不僅涉及技術創新,也包括“體制機制”創新,而在大灣區實施“體制機制”創新,不僅可以解決灣區發展的具體現實問題,更可以藉此打造“中國式全球化”的治理樣板區,為“一帶一路”與人類命運共同體之建構提供“原型機”;
其三,港澳要練好內功,培育經濟增長新動力,這表明港澳需要尋找自身優勢點,在大灣區競爭性結構中凸顯競爭力和比較優勢,這是期待,也是壓力。
粵港澳大灣區是新時代意義上的“新深圳”,有着“一國兩制”的憲制優勢,有着多元制度、文化及國際化屬性,有着科技創新與人文進步的巨大潛力及實現可能性。一個充分釋放港澳比較優勢的粵港澳大灣區,不僅可以給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提供直接功能,而且是對中國之國家治理現代化與全球治理創意創制能力的最佳證明。
由“粵港澳大灣區”模式向全國乃至於“一帶一路”命運共同體輻射擴展,正是新時代改革開放及全球化的理想路徑。因此,“融入發展”不只是融入國家內部,更是合作建構“新全球化”模式及推動中國主導全球治理的重大戰略設計。
第三點希望:更加積極主動參與國家治理實踐。港澳是基本法授權下的高度自治體,不是獨立政治體,因此港澳治理在憲制邏輯上屬於國家治理之一部分,而港澳亦有依法參與國家整體治理的正當合法權利和責任。
這一點在既往的“一國兩制”法理理解上並不清晰。由於港澳尤其是香港在法律制度及社會治理上與內地制度差異較大,中央政策部門及香港社會精英習慣於“井水不犯河水”,而基本法亦豁免了香港居民絕大部分的公民義務,這就使得香港參與國家治理存在諸多觀念、制度及政策上的障礙。
而十八大以來的依法治港和有序融合正在逐步且堅定地清理這些障礙,包括同等待遇的政策配置、居住證改革、“一地兩檢”決策以及在更大範圍內對香港參與國家治理之“公民平權”的體系性政策路徑探討,在大灣區發展規劃中亦有超出國家其他區域的更大力度治理性參與改革,觸及港澳居民對國家公務員體系的正當參與權。
習總書記在講話中延續了2017年“七一講話”的要旨,提出了三點關鍵性的判斷和認知:
其一,港澳迴歸後已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港澳治理就是國家治理的一部分,因此國家有權有責加以監督和保障;
其二,港澳本地治理要符合“一國兩制”要求,完善憲法與基本法配套制度建設,這也是參與國家治理、落實憲法和基本法共同作為憲制基礎的制度性要求;
其三,港澳居民要走出港澳,心懷國家乃至天下,參與國家“五位一體”(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全體系建設,這也是對港澳居民完整而平等之“中國公民權”的確認與定位。
這裏存在參與國家治理的兩個層次:
其一,本地治理層次,即在高度自治中落實好“一國兩制”,落實好憲法與基本法,實現繁榮穩定,有力保障國家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
其二,全國性治理層次,即港澳居民以“中國公民”身份走出來,直接進入國家治理體系的各個層次,通過公民權利的行使建立與國家之間深刻而緊密的觀念認同,完成港澳國民身份的“制度性再造”。
只有更加完整準確地保障和促進港澳同胞的“治理參與權”,使之成為國家治理的平等主體,分享國家公權力及為國家服務的榮譽和使命,甚至為國家利益作出具體犧牲,才可實現“一國兩制”的完整內涵,並將所謂的本土和港獨真正地邊緣化。
第四點希望:更加積極主動促進國際人文交流。港澳的近代史既是殖民壓迫史,也是中西文化交流史。港澳本身就是中西文明衝突與整合的典範區域。對歷史遺產,要合理批判,更要智慧運用。
在殖民消解,東西方重新和解以及中國文化走出去的大背景下,港澳如何作為一種獨特的文化樞紐推動中國文化軟實力的建構及輸出,以及促成中西多種文化進一步平等對話與融合式發展,是“一國兩制”內在文化價值的體現。
“一國兩制”本身秉持着一種制度多元主義和文化多元主義,建立在認同不同制度與文化均具有正當性、合理性及可對話性的理性基礎之上。這樣的人文觀念是和平主義的,也是中國文化屬性使然。澳門的葡式文化帶有歐洲天主教文化的深厚底藴,而香港的英式文化則帶有英美新教文化的深刻烙印。
中歐是“一帶一路”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端點性存在,是麥金德所謂之亞歐“大陸島”的平衡軸。港澳文化本身就是中西會通型文化,而復興中的中國文化則內藴着更為強大和系統的文化整合潛力,有着一種結合古典要素、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要素的“通三統”結構。港澳文化可以有效補充中國主體文化之現代框架,亦可進一步促成和推動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更平等及更深層次的對話交流。
總書記講話對港澳文化角色的期待在於:
其一,保持國際性城市特色與文化屬性;
其二,傳播中華優秀文化;
其三,講好中國故事和港澳故事,即“一國兩制”故事;
其四,促進東西方文化與民心相通互鑑。
立足港澳平台的東西方文化融合,對“一帶一路”及人類命運共同體之文化建構甚至創造性突破有着重要的示範意義,並可助成中國之國際文化戰略與話語權的定型成熟。
總之,在改革開放40週年紀念之際,習總書記的主旨性講話對“一國兩制”及港澳在國家改革中的歷史性貢獻予以高度肯定,對港澳未來角色及“一國兩制”轉型發展提出了具有戰略眼光的“四點希望”。
這“四點希望”是十八大以來中央治理港澳新共識與新策略的體系性延伸及合邏輯展開。總書記講話進一步確認了港澳“一國兩制”的憲制槓桿作用,提出了港澳在新時代發展中國際與國內兩個層面的戰略進取方向和具體操作路徑。
我們有理由期待,港澳接續改革開放40年與國家良性互動合作的“一國兩制”實踐模式,在新時代的“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及國家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做出自身獨特貢獻,釋放自身比較優勢,在助成及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尋求到自身新的身份認同與歷史意義,讓“一國兩制”繼續承擔國家新一輪改革開放的“第一槓杆”作用,行穩致遠,歷久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