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單方面宣佈和清華教授汪暉結婚,汪暉:別傳了,假的
據澎湃新聞12月18日報道,12月16日,一位據信是中國傳媒大學在讀的女生在其朋友圈發佈了一張結婚請帖,這張粉色的請帖宣告她將於2019年1月6日傍晚6點整和清華大學教授汪暉舉行婚禮,結婚地點在清華大學,不對外開放。
此後,這張請帖以及她的朋友圈截圖在微信羣和豆瓣網廣泛傳播,有網友稱很可笑,也有網友對汪暉教授“被結婚”表示同情。
汪暉教授在給澎湃新聞的郵件回覆中表示:“這是完全虛假惡意的信息。已在公安機關備案。不希望媒體繼續傳播這樣侵犯公民權利的假新聞。”
澎湃新聞也致電了中國傳媒大學方面,尚未得到回應。
一位來自北京某高校的老師分析,鍾情妄想是心理異常中屬於思維內容障礙的一種臨牀症狀,鍾情妄想患者堅信某人對自己產生了愛情,即使遭到對方義正言辭的拒絕,仍絲毫不質疑對方對自己懷有“愛情”。
也有人覺得是這位女生在故意嘲弄汪暉教授,是一個惡作劇。在今年3月北大文研院的一次關於韋伯的研討會上,澎湃新聞記者目睹了這位女生在問答環節對着汪暉説:“你們的研究已經過時了,是bullshit,現在是我們年輕人的時代了!”
中央民族大學社會學一位不願具名的教師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想和名人發生某種聯繫,比如向其求婚,都緣於一種要求承認的心理,汪暉教授應該很熟悉這種“要求承認的政治”,對此事可能不會太在意。
對於這起事件,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羅龍平認為要核實兩個重要的情節:第一,這個結婚請帖中所稱“汪暉”是否是特指清華大學汪暉教授;第二,這些信息是否是這位女生親自發布?
如果上述兩個事實能夠確認,那麼,從法律上講,這個女生的行為已經涉嫌嚴重侵犯汪暉教授名譽權,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澎湃新聞記者問道如果侵權當事人患有妄想症,是否影響侵權行為的判定?羅龍平説,該女生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不影響侵權行為的成立,根據《侵權責任法》的 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