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乘高鐵遲到將包扔入鐵軌 被罰200元列入黑名單
據中新網12月21日報道,廣鐵佛山鐵路公安處21日通報,一名男子因晚到火車站錯過了乘車時間,在列車停止檢票後仍衝卡進站。因沒有坐上列車,心中氣憤將揹包扔入鐵軌並坐在站台邊緣。
警方稱,該男子因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處罰,並被納入乘車“黑名單”。

該男子將揹包扔入鐵軌並坐在站台邊緣。警方監控視頻截圖
據介紹,2018年12月20日早上8時43分許,一名戴着口罩,揹着黑色雙肩包的男性旅客急衝衝來到湛江西站,其拿着身份證從進站口強行闖進湛江西站(湛江西站未具備刷身份證乘車條件),匆匆跑到二樓檢票口,直嚷着“快開門,讓我上車!”當時檢票口已停止檢票,工作人員示意已不能進站。但其強行通過檢票口人工通道一把將客運員連人帶門一起推開,跑進列車所在的二站台。檢票口的客運員馬上報告站長同時通知湛江西所民警請求幫助。
當該男子跑到二站台時,D7456次列車已關門發車,他在站台上一邊喊着:“這是你們的責任,你們要負全責,你們提早發車,不給我上車!”一邊欲上前拍打車門。站台上的客運員攔着他防止其靠近列車,同時勸説其這樣非常危險。看着列車駛出車站,該男子情緒激動,把手中的雙肩揹包扔到站台下的鐵軌上,並坐到站台邊緣。這時,湛江西站派出所民警手持裝備趕到現場,將其從站台邊緣拉到安全區域內,並將其帶回派出所調查。隨後車站工作人員用工具將揹包從鐵軌上勾上來,期間未影響行車正常運行。
經過民警教育,何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己的衝動行為感到後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何某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湛江西站派出所予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鐵路部門將其納入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行列,自公示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限制其購買車票。
(文丨索有為 陳毅虹 盧凱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