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民警“偷拍上司通姦”涉侵犯個人信息罪,24日開庭審理
據澎湃新聞23日報道,時隔半年後,台州“民警偷拍上司通姦”一案又有新進展。12月23日,澎湃新聞從池文辯護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易藩處獲悉,池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案將於12月24日上午8:30在浙江省臨海市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2018年5月13日,澎湃新聞曾報道台州市黃巖區公安分局原民警池文跟蹤偷拍上司通姦向紀委舉報後被行政拘留一案,引發廣泛關注。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自2017年3月起,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黃岩分局原民警池文在得知其上司、時任黃岩公安分局副局長周祥輝與一女子產生婚外情後,對其進行了長達半年的跟蹤偷拍。池文通過在一別墅地下車庫安裝攝像頭,多次拍到周祥輝與一名女子在地下車庫發生性關係的視頻影像。之後,他將音、視頻資料刻盤寄送黃巖區紀委和台州市公安局,舉報周祥輝涉嫌違法違紀。
舉報未有下文,2017年7月,周祥輝發覺被偷拍後報警,池文因侵犯隱私先後被黃岩公安分局處以禁閉7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被舉報人周祥輝則因“未造成不良影響”未獲處分,被調離至另一單位擔任副局長。2018年4月,池文不服處罰,將黃岩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黃巖區紀委於5月14日決定對周祥輝的違紀問題予以黨紀立案審查,同時暫停周祥輝履行職務。
一週後的5月21日,黃巖區再發通報,黃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祥輝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日,台州玉環市人民法院對池文提起的行政訴訟案作出一審行政判決,認為黃岩警方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符合法定程序,駁回訴訟請求。
5月25日,池文因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臨海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台州市臨海市公安局通報稱,2015年起,池文先後從網上購買多套定位器和密拍設備,對池某、潘某、胡某等10餘人頻繁進行定位跟蹤和偷拍,並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獲取行蹤軌跡、住宿信息、車輛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1000餘條,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澎湃新聞從池文此前的代理律師處獲悉,此案由臨海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5月21日,台州警方發佈的案情通報
12月23日,池文辯護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易藩告訴澎湃新聞,池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案將於12月24日上午8:30在浙江省臨海市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另據消息人士透露,周祥輝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黃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已在黃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截至目前,審理判決等信息尚未公開。(衞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