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一美容院罰業績不達標員工自扇嘴巴,打得不標準要罰款
據揚子晚報·紫牛新聞12月25日報道,完不成業績就自己抽自己嘴巴,而且打得不標準還要“罰款”,達到“效果”了則可以免除扣罰。
幹了十幾年美容美髮的潘偉(化名),在入職無錫市區一家美容美髮機構後,五花八門的“扣罰”及“體罰”,讓他感覺相當“吃不消”。當最終沒有逃過“自抽嘴巴”的“體罰”後,他心生退意,沒曾想老闆先“開除”了他。因為索要被拖欠的工資,老闆甚至還將其微信拉了“黑名單”。
究竟其中的真相如何,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進行了相關探訪。
業績考核之下,五花八門的“處罰”
如果不是被逼抽自己一百個嘴巴,32歲的潘偉也許還會繼續在無錫這家店幹下去。
今年9月份,因前同事邀請,在福建廈門做美容美髮行業多年的他,辭職來到無錫,並在10月份正式入職位於無錫市區廣勤路上的美髮美容店上班。根據之前的“招聘約定”,潘偉將擔任“美髮經理”職位,八千元的月薪加上補貼、業務提成,每個月可以拿到萬餘元。“我福建的同事,是這家店老闆的舅舅。説起這個事,覺得各方面待遇不錯,説還能有小股份,所以就過來了。”
此前,年過而立之年的潘偉,已經在美容美髮行業摸爬滾打了十幾年,堪稱行業“資深人士”,對行業的規則和“潛規則”也都瞭如指掌。不過,這一段在無錫的行業生涯卻依然令其印象深刻。“在這裏工作了60多天,感覺壓力特別大,業績要求非常高,基本上完不成業績,店裏大多數人都是這樣。”
完不成業績,怎麼辦?該機構制定了一系列的“扣罰”標準。潘偉提供的微信工作羣截圖顯示,罰款標準和額度五花八門。比如在員工管理方面,員工沒簽到的每人罰1000元,在羣裏傳播負面的罰2000元,管理人員沒簽到的罰3000元,鬧事的罰5000元。而在業績指標考核方面,完不成的每人罰款200元,找理由的工資裏雙倍扣,等等。
此外,還有就是花樣繁多的“體罰”,包括10公里跑,吃辣椒、洋葱,以及喝整杯的醋,等等,並將懲罰的視頻在工作羣內進行發佈。“每天晨會要下達當天的業績指標,到了晚上沒有客人基本可以歇業時,開總結會,對照業績,一個個地接受懲罰。”而懲罰的內容,由於種類繁多,老闆通常在上午晨會時就會公佈,提醒員工們當晚的“體罰”內容具體是什麼。
“之前曾經有一次,員工被專門帶到(無錫錫山區)羊尖(鎮),要求大家一直跑到(隔壁)常熟,來回十公里肯定有的,就是為了體罰完不成業績的員工,而且老闆親自監督。”不過,潘偉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儘管實施了在員工們看來非常“嚴苛”的懲處措施,但是大家的業績並沒有因此出現明顯的提升。在其印象中,包括他這個“美髮經理”在內,大多數員工根本無法完成業績考核目標。“我這個經理,實際上也就是銷售,大多數時候也完不成。”
潘偉透露,由於機構的運營模式主要是推薦入會並“辦卡”,因此同事們的工作重心就是跟客户推薦,並拉攏辦充值卡,每個員工每天的業績考核標準,從一兩千元開始,各有區別。不過,來到無錫之後,潘偉發現,這樣的考核標準,他這個“資深人士”也經常完不成,更不要説其他的新人了。
看到男同事抽自己一百個大嘴巴 女員工全哭了
12月14日晚上10點多,按照“慣例”,又一次的“總結會”開始了。
當天上午9點開始上班,到此時,潘偉和他的同事們已經忙了近14個小時。在會上,有同事提出來,要求老闆明確大家的上班時間,在過去的這些日子裏,他們經常加班,甚至連下班時間都沒有明確。同時,也有人提出,希望老闆儘快把此前答應的“誤工費”發下來。
據悉,這家店是今年9月份開業,員工多是當時開業時過來的“老員工”。根據當時招聘的“口頭約定”,像潘偉這樣從其他機構“挖”來的員工,每人給予3000元的“誤工費”,並承諾在入職後的兩個月內發完。儘管公司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大家對這一塊的“補貼”還是非常關心的。
聽到這些“埋怨”,當天負責的店長立即來火了,直言個別人要生事,恫言要處罰。潘偉看到這個情形,就説了句“希望不要針對個人進行處理”的話,被喝斥其是不是要做“出頭鳥”。“那一晚上,氣氛不太好,沒想到會這麼處理。根據規定,認定鬧事的也要罰款的。”不過,總結會上的這個“插曲”,並沒有影響“體罰”的最終執行。
當晚,潘偉也因為沒完成業績,被罰自己抽自己嘴巴一百個,“老闆會示範,要求一定要臉抽紅了,抽得有效果才行,然後把視頻公佈到工作羣裏進行公示。”他説,根據規定,男員工沒完成業績,一人抽100個嘴巴,女員工做上下蹲100個,打得不狠,蹲得不標準,再一人罰500元。如果達到了效果,可以免除“罰款”。為了達到“效果”,老闆還表示自己帶頭打,給大家“做示範”。在潘偉的回憶中,當晚有6位員工被罰“自抽嘴巴”,結束後,女員工們哭成一團。
當天的“自罰”結束後,潘偉的內心感到一陣陣屈辱,心生退意。畢竟自己也是30多歲的人了,做這個行業這麼多年,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內心接受不了。“我當時已經想着辭職,一方面是在這裏壓力太大,沒業績感覺狗都不如,在這裏感覺得不到尊重。同時,經常的高額罰款,也沒法承受。”因此,他當時已經想好,做到年底就準備辭職回家過年了。
但沒曾想,當第二天他準備上班時卻發現,自己已經被移出了工作微信羣,同時有同事傳達了老闆的口信,稱其“不用來上班了”。此後,圍繞着沒結的工資和補貼等6000多元薪資補貼,潘偉與老闆進行了多次交涉,均無果,直到最後老闆直接將其微信號“拉黑”。“老闆的電話原來不知道的,後來找其他人要的,一直也不接電話。”説辭退就辭退,還不給結清工資補貼,老闆的“任性”,讓他接受不了。“起碼有個手續吧,該給的錢也應該給吧。”
上週五(12月21日),因為維權無果,潘偉第一次到無錫市梁溪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準備進行投訴維權,不過因為所攜資料不全沒有被受理。本週一(12月24日),他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提交了相關的“證據”,包括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體罰”的視頻、微信工資轉賬記錄及考勤記錄等,辦理了投訴維權登記手續。“勞動保障的人説,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60天內調查處理清楚。接下來準備再等一段時間,等處理結論。”
不過,在此期間,他自己也將繼續努力尋找老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認為門店形象被詆譭,老闆要起訴
12月25日上午,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與潘偉再度來到這家機構進行了解。現場,他撥打了老闆王某的電話,接通後,對方不發一言,隨後掛了電話。
在店內,紫牛新聞記者遇到了一位男性負責人員,潘偉稱其是“老闆的弟弟”。聽説記者的來意後,這位人士稱,有問題可以找公司解決,同時表示,公司也已經與法院進行了聯繫,正在“辦手續”,不過對於潘偉提出的“這是要起訴我”的疑問,對方未置可否。紫牛新聞記者追問找公司解決是否就是找老闆,對方默認,不過當説到老闆不接電話不見人時,對方顯得有些尷尬,直説潘偉可以找公司解決,其他問題他不瞭解,也無法説什麼。
紫牛新聞記者隨後聯繫了該店老闆王某。針對記者想要核實相關信息的請求,王某表示相關的情況沒什麼好説的,並稱現在他(潘偉)已經將事情報道出去了,把門店的視頻都發到網上,影響了門店的形象。同時,潘偉還在門店叫顧客退卡,然後和店裏員工吵架等,以及其説的不發工資等説法是“無中生有”。
王某稱,潘偉的相關行為都是對門店和公司的詆譭,目前他們正在走司法程序,“現在打工的就有維護的權利,那我們這些做生意的,就沒有維護的權利啦?是不是,那沒規矩啦,怎麼可能,是不是?首先曝光了,還和我來聊這些,沒有意義了。”
員工懲戒和激勵本正常 但公民人身權利不得侵犯
針對相關情況,紫牛新聞記者聯繫了無錫市梁溪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相關工作人員確認確實有這樣一起事件,包括潘偉在內,有6名該機構的員工提起了勞動保障維權訴求。
據悉,今天一早,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已經上門到該機構進行了瞭解,具體的情況及處理,還需要等到調查結果來決定。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他們已經通過該店店內通訊設施與王某取得了聯繫並進行了初步溝通。同時確認,本週四,組織涉事雙方見面,將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內見面商談處理此事,“此事,我們局裏都很關注和重視,將依法進行調查和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這幾年,有關公司因為業績考核“體罰”員工的新聞屢次出現,各種奇葩的處罰方式也層出不窮,考核指標壓力驅動的懲處形式,有時候難免讓人覺得“驚訝”。不過,通過自抽嘴巴來懲處員工,推動考核的做法,還是第一次聽説。
對此,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的專家、江蘇宏潤律師事務所王友祥律師稱,如果這些反映的問題屬實的話,用人單位肯定存在嚴重的違法行為,一個是罰款,另一個是體罰。關於罰款,從法律規定來説,只有行政和司法機關才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實施相關行為,用人單位無權進行罰款。當然,如果是用人單位在規章制度的框架下,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以外進行業績考核,根據員工的業績確定考核工資,但是必須保證正常付出勞動的員工拿到的薪水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在工資裏隨意進行罰款,肯定是不行的,於法無據。而關於“體罰”,那更是嚴重違法,因為任何人、機構,都無權對他人進行體罰,公民人身權利不得侵犯。
在罰款方面,員工可以進行投訴,通過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的協助,依法要求返還相關“罰款”。至於“體罰”,則完全可以拒絕。比如當事人提到的扇耳光,是非常荒唐的事情,喝大量醋甚至有生命危險的。拒絕,就面臨走人,留下來不得不忍受,怎麼辦?對此,王律師坦言,面對這樣的單位,員工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維權,要求用人單位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選擇雙倍經濟賠償金或選擇要求用人單位依法履行勞動合同。坦率講,對這樣的單位也應該考慮“走人”,“這樣的單位,最好還是不要久留。走之前,可以要求符合法律規定的賠償。”
(原題為《美容院罰員工自扇100個嘴巴,打得不標準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