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規:民警依法履職致公民權益受損,個人不擔法律責任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經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簽署部長令發佈,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據公安部網站12月29日消息,公安部今天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相關情況,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郭林主持發佈會,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局長張向寧、副局長韓超出席發佈會,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不斷邁出新步伐、取得新成就,為實現 “我國社會大局保持長期穩定,成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作出了突出貢獻。這一成績的取得,得益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同時也與全國廣大公安民警常年堅守執法執勤一線、默默付出犧牲奉獻密不可分,與他們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着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密不可分。但是,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遇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不僅對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個人聲譽造成嚴重侵害,也極大地損害了國家法律尊嚴和公安機關執法權威,還嚴重干擾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職責使命。
張向寧通報,**改革開放40年來,全國共有1.3萬餘名公安民警因公犧牲,為公安事業獻出了寶貴生命。2013年至2017年的5年裏,全國公安民警因公犧牲2003人,因公負傷或致殘2.5萬人,其中,2017年犧牲361人、平均年齡只有43.5歲。**這些流血犧牲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於民警在執法執勤過程中受到暴力襲擊、報復傷害、妨害阻礙所造成的。僅2017年,各級警務督察部門就受理核查侵害民警執法權益案(事)件1.3萬起,處理侵害行為人1.8萬名,為1.6萬名民警提供救濟、恢復名譽、挽回損失。
張向寧説,自2017年3月以來,公安部立足新時代我國國情,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改革創新,堅持法治思維,深入調研論證,認真總結、積極借鑑國內外相關成熟經驗,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開展《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制定工作。《規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要依據,充分考慮了當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考慮了與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銜接配套。《規定》共有三十三條,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規定》明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貶損。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民警依法履職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民警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由其所屬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造成的損害給予補償。**公安機關應當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對民警採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等措施,不得作出處分或者免職、降職、辭退等處理。
《規定》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成立由督察長為主任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其辦公室設在警務督察部門。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完善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新聞發佈機制,協調醫療衞生機構建立民警因公負傷緊急救治暢通機制,建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撫慰金制度,通過聘請法律顧問、專職律師等形式為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提供法律服務。《規定》還明確了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具體情形、處置要求,對民警受到侵犯後的申請救濟、案件督辦、職務行為認定、澄清證明以及落實相關工作責任等方面提出要求,並將警務輔助人員、民警近親屬一併納入保護範疇。
郭林表示,保護一線執法執勤民警及其家屬人身安全,維護正常執法秩序和警察執法權威,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的客觀要求,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現實需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發佈施行,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廣大公安民警的關心厚愛,充分體現了全社會對公安民警依法履職的支持信任,也是公安部黨委激勵公安民警勇於作為、盡職擔當的重要舉措。全國公安機關將按照“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始終堅持從嚴治警與從優待警方針,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改進執法方式、提高執法水平,使人民羣眾在每一起案件、每一次執法行動中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時代,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既需要全警努力,也需要全社會理解支持,努力形成人人尊法守法、自覺配合執法的良好社會氛圍。
以下為發佈會實況:
**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郭林:**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出席公安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這是公安部今年舉行的第10場新聞發佈會,我們中國人喜歡説“十全十美”,在2019年即將到來之際,衷心祝願大家在新的一年裏和和美美、順順利利,同時要特別感謝大家2018年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我們今天發佈會的主題,是通報《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有關情況。這一《規定》曾於今年9月6日至10月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今天參加新聞發佈會的許多媒體此前也作過報道和解讀。近日,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簽署部長令予以發佈,將於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今天我們非常高興地邀請到了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局長張向寧,副局長韓超向大家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的提問。
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國社會大局保持長期穩定,成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國家之一”。這一成績的取得,得益於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同時也與全國廣大公安民警常年堅守執法執勤一線、默默付出犧牲奉獻密不可分,與他們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着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密不可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明確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這是法律賦予人民警察的神聖職責。同時,人民警察法還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廣大公安民警常年奮戰在執法執勤一線,每天面對大量矛盾問題和各種違法犯罪,壓力大、任務重、風險高。保護一線執法執勤民警及其家屬人身安全,維護正常執法秩序和警察執法權威,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推進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的客觀要求,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現實需要。
但是,近年來,廣大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遇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不僅對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和個人聲譽造成嚴重傷害,也極大地損害了國家法律尊嚴和公安機關執法權威,還嚴重干擾了公安民警依法履行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職責使命。
就在前幾天,貴陽民警馬金濤在抓捕一名涉毒犯罪嫌疑人時不幸英勇犧牲,年僅30歲,留下了剛滿1歲的女兒。廣大媒體、社會公眾高度關注,近萬名羣眾自發為馬金濤同志送行,表達沉痛悼念之情,向馬金濤等奮戰在基層的廣大公安民警表示深深致敬,並強烈譴責暴力抗法和辱警襲警行為。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更好地打擊犯罪、保護人民,公安部制定出台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下面,我們就請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局長張向寧通報相關情況。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局長 張向寧: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和平年代,公安隊伍是一支犧牲最多、奉獻最大的隊伍,幾乎是時時在流血、天天有犧牲。改革開放40年來,全國共有1.3萬餘名民警因公犧牲,為公安事業獻出了寶貴生命。2013年至2017年的5年裏,全國公安民警因公犧牲2003人,因公負傷或致殘2.5萬人,其中,2017年犧牲361人、平均年齡只有43.5歲。
這些流血犧牲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於民警在執法執勤過程中受到暴力襲擊、報復傷害、妨害阻礙所造成的。民警執法權威得不到有效維護,危害極大,後果嚴重。公安部對此高度重視,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先後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強調“該嚴格執法的沒有嚴格執法是失職,該支持和保護嚴格執法而沒有支持和保護,同樣是失職”,要求嚴厲依法打擊各類襲警、擾警、辱警的違法犯罪,堅決把暴力襲警勢頭壓下來,旗幟鮮明地為依法履職民警撐腰鼓勁,切實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人民警察執法權威。
下面,我向各位記者朋友通報一下《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相關情況。一、制定必要性(一)落實黨中央部署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強調要加大綜合保障力度,落實從優待警各項措施。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建立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旗幟鮮明為那些敢於擔當、踏實做事、不謀私利的幹部撐腰鼓勁。中央先後出台了《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關於新形勢下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健全依法履職保護機制,依法嚴懲暴力襲警抗法等妨害執法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維護人民警察執法權威。
(二)回應嚴峻形勢的要求。近年來,暴力襲警、抗法和辱警、擾警等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違法犯罪易發頻發,僅2017年,各級警務督察部門就受理核查侵害民警執法權益案(事)件1.3萬起,處理侵害行為人1.8萬名,為1.6萬名民警提供救濟、恢復名譽、挽回損失。今年以來,遼寧、江蘇、浙江、安徽、重慶、貴州等地先後發生了暴力襲擊殺害民警輔警的惡性案件。
比如,9月28日,安徽省霍邱縣公安局夏店派出所民警許傳寶在處置一起110警情時,被犯罪嫌疑人用尖刀捅刺胸部致其多處受傷,經搶救無效於當晚不幸犧牲。10月27日,浙江省玉環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顏曰春在高速路出口設卡檢查處置一起刑事警情時,被犯罪嫌疑人駕駛車輛衝撞致傷,經搶救無效於次日凌晨犧牲。除此之外,毆打、辱罵執法執勤民警也屢見不鮮。執法權威屢受挑釁,不僅損害國家法律尊嚴和權威,破壞社會秩序,而且直接危害民警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也使一些民警心存顧慮,不願作為、不敢作為,削弱了公安隊伍戰鬥力。
(三)完善制度規範的要求。當前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中的個別條文,機制流程主要依據2009年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職務工作規範》,沒有法律效力和強制約束力,而且近十年來形勢任務發生了很大變化,很多內容已經不符合實際需要。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出台介於法律、行政法規與規範性文件之間的規章勢在必行。
二、起草簡要過程,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決策部署,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依據《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並結合形勢需要、基層實際,按照公安部領導指示,警務督察局成立工作專班,開展調研起草工作。
2017年3月至7月,組織對13個國家和地區維護警察執法權威制度機制、經驗做法開展了全面調研,又總結了內地一些地方公安機關的成熟作法。在此基礎上,結合中央和部黨委有關部署要求和之前工作積累,於2017年12月形成了初稿。
2018年,公安部將《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列入力爭年內出台的重點立法項目。1月至2月,徵求了公安部機關各局級單位意見。2月至4月,以公安部辦公廳名義徵求了各地公安廳局和廣大民警的意見。5月至6月,徵求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意見。
7月20日,按照立法程序要求,邀請高校教授、知名律師、基層民警及公安部新聞中心、網絡安全保衞局、法制局等10名專家代表進行了風險評估,徵求了意見建議。9月6日至10月6日,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公安部網站向社會公開徵求了意見。同時,再次徵求了公安部相關局級單位的意見。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見建議、反覆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形成了送審稿。
2018年12月7日,《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經公安部第8次部長辦公會議通過。12月19日,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簽署第153號部長令,發佈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將於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我國公安機關第一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也是我國第一部行政機關維護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
三、主要內容《規定》共有33條,主要包括6個方面內容,充分考慮了當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考慮了與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銜接配套,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總體要求、組織領導等作出了規定,進一步明確了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任務分工、協作配合等。
二是對民警執法權威受到侵犯的具體情形、處置要求等作出了規定,主要是明確了公安機關應當開展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具體情形、範圍、現場處置要求、適用法律依據及標準等。
三是對民警執法權威受到侵犯後的醫療救助、法律援助、心理干預、撫卹慰問、澄清證明、申請救濟以及案件督辦等制度機製作出了規定。
四是對民警職務行為認定、依法履職免責、容錯糾錯等作出了規定,主要是明確了對民警依法履職的保護與支持,對客觀公正認定執法過錯責任、對存在執法過錯爭議處理等作出了規定。
五是對因不依照有關規定開展工作及工作失職、失誤,導致民警執法權威受到侵犯的公安機關領導、責任人的責任追究作出了規定。
六是對公安機關加強民警執法執勤安全防範、教育培訓及規定適用等一般性要求作出了規定,將警務輔助人員、民警近親屬一併納入保護範疇。
《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發佈施行,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廣大民警的關心厚愛,充分體現了全社會對公安民警依法履職的支持信任,也是公安部黨委激勵勇於作為、盡職擔當的務實之舉、法治之舉。順應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大勢,貫徹了從優待警的方針,堅持了依法治警的原則,回應了基層民警的期盼,對於提升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堅決把暴力襲警勢頭壓下來,激勵公安隊伍忠於職守、勇於擔當,推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落到實處,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影響。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時代,維護民警執法權威需要全警努力,更需要全社會理解和全民支持。《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的發佈施行,對執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安機關將按照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總要求,不斷完善執法標準、執法細則和實戰指引,嚴格執法責任,強化執法監督,加強執法培訓,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升執法公信力,使人民羣眾真正感受到公平正義,從內心認可、支持、擁護民警依法履職。對於襲警辱警、妨礙公務、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嚴格依法查處,決不姑息。
**郭林:**謝謝張局長。剛才向寧局長給大家介紹了《規定》的制定必要性、起草過程和主要內容。下面各位記者可以圍繞自己感興趣的問題進行提問。在提問之前請先通報一下所在媒體的名稱。
問:請問一下如何來判斷民警的行為是依法履職還是執法過錯?在維護執法權威和依法履職兩者之間怎樣去把握他們之間的統一性?
**郭林:**您提了一個非常好的問題,請韓超副局長回答一下。
**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副局長韓超:**很榮幸來回答這個問題。《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第十七條主要是對公安民警認定職務行為作出了規定。在實際工作中,民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安機關相關工作規定進行執法,具有較強的法律性和專業性。對於民警的行為是否屬於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以及執法是否存在過錯等問題,由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組織公安法制、督察、各專業警種,並視情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法律實務工作者和羣眾代表參與,從不同的專業、角度,從法律實體規定、程序規定以及其他專業要求等方面對民警的執法行為進行審查,能夠較好地發揮公安機關對相關業務要求掌握更為準確全面,公安機關外部相關領域人員監督更加客觀獨立兩個方面的優勢,互相監督、互為補充、良性互動,能夠形成更為合法合理、客觀公正、更具説服力的意見。
該《規定》第四條也已經明確規定,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的主任由各級公安機關的督察長兼任,成員單位包括警務督察、法制、警令指揮、警務保障、政工人士、教育訓練、新聞宣傳以及執法辦案等部門,所以該委員會組織審查出具的論證意見,對公安機關內部職務行為認定、責任認定具有重要的參考作用。
執法權威是建立在民警嚴格依法履職基礎之上的,也只有嚴格依法履職才能切實地提升執法權威。因此,該《規定》第二條明確要求,公安機關及其民警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樹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執法形象,提升執法公信力和執法權威。公安機關始終堅持從嚴治警方針,對執法不作為、慢作為,甚至亂作為的問題,保持“零容忍”,及時嚴肅依法依紀查處。公安機關各方面的監督渠道是暢通的,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幫助我們改進執法工作。
問: 中央提出要保護依法履職,請問在本《規定》中有何體現,基本的考慮是什麼?
**韓超:**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保護依法履職,提出要建立健全依法履職保護、容錯糾錯、激勵機制。根據《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第三條明確提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務、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礙、阻礙,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貶損。
同時,在該《規定》第十四條中也明確,民警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民警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由其所屬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造成的損害給予補償。相關條款還對依法依規、公正客觀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等作出了規定。主要考慮是,只要民警是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履職,其行為就是代表國家在執行法律、而非個人行為,由此而產生的後果就應當由國家來承擔,並且民警個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也不應當因此受到侵犯。
問:為執行好《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公安部下一步將會採取哪些工作措施?
**張向寧:**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規定》的發佈施行完全符合總書記這段講話的核心要義。學習好、宣傳好、執行好《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是當前各級公安機關和全體公安民警的重要任務。一要充分認識《規定》出台的重要意義,強化領導責任,加強統籌協調,以釘釘子精神切實抓好《規定》的貫徹落實,為民警依法履職撐腰鼓勁、提供保障。要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成立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充實工作力量,健全工作制度。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督察機構及其督察人員對於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的行為應當予以維護。”《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第四條規定,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警務督察部門,這是公安部黨委在新時代對警務督察部門寄予的厚望,各地警務督察部門要勇於擔當、盡職盡責。
二要加強學習培訓,認真組織全體民警學習《規定》,確保準確掌握《規定》要求,做到認識統一、標準統一、行動統一。要及時調研總結《規定》執行中的經驗和問題,加強督促指導,不斷完善相關制度機制。
三要加強民警執法執勤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民警傷亡,保障民警身心健康。
四要積極向地方黨委、政府彙報,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協調聯動,增強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整體工作合力。
五要加強宣傳引導,懇請新聞媒體一如既往地予以支持,深入公安執法一線,歌頌真善美,鞭撻假惡醜,弘揚正能量,有效震懾襲警辱警等違法犯罪,增強羣眾配合民警依法履職的自覺性,共同營造更加良好的執法環境。
問:請問近年來公安部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方面開展了哪些工作?
**韓超:**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公安部黨委歷來高度重視。最近幾年主要開展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公安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自覺接受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不斷提高廣大民警的執法能力和水平。二是積極推進立法保護。2015年8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刑法修正案(九)》,在刑罰第277條第五款中明確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三是依法懲處違法犯罪行為。對侵害民警執法權威的違法犯罪行為,公安部旗幟鮮明地支持各地公安機關及時依法進行查處。
今年年初,公安部專門派出3個由局級幹部帶隊的工作組分赴山東、河南、湖南等地,代表部黨委看望慰問受辱受傷民警和輔警,轉達部黨委的關懷關愛,並就進一步加強民警執法保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進行專題調研。四是出台關愛民警的制度措施。2016年,公安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關愛民警工作的意見》,提出了進一步加強和關愛民警的30項措施。2017年,公安部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減輕基層公安機關工作負擔的意見》,從明確職責範圍、嚴格依法履職,合理配置警力、充實實戰力量等八個方面,提出了30項措施。
**郭林:**各位記者朋友,由於時間關係,我們今天的發佈會就到此結束。如果大家還有什麼採訪的需求,可以跟公安部新聞中心直接聯繫。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捍衞國家法律尊嚴,新聞媒體的作用十分重要。在這裏,也希望通過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和各家媒體的充分報道,推動在全社會樹立法律權威,使每一位公民都認識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權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形成人人尊法守法,自覺配合執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再次衷心祝願大家在新的一年裏身體健康、家庭幸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