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力| 何為制度?因何發生?-朱蘇力
我曾分析討論了歷史中國的發生和制度構成。**其基本邏輯就是一句中國老話:“多難興邦”。**黃河下游水患要求統一治理是一個因素,但尤其是中原農耕文明與北方遊牧文明的衝突,刺激了中原農耕區人民超越村落以家國天下的格局構建超大型政治體的意識、想象和努力,並逐漸形成了包容多種文明的多元一體的歷史中國。我還討論了長城的制度功能:它有效保護了中原農耕,以及在此基礎上的文明演化,成為融合和整合多種文明的政治經濟文化的核心區。
但如果文明的衝突會激發人們的制度需求,創制適合本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生產方式的政治體,對我來説,一個純智識的難題是,該如何理解和解説印度次大陸歷史上一再發生的文明侵入和碾壓——為什麼在此多難就未能興邦呢?
一、來自次大陸歷史的智識挑戰
**幾千年來,印度次大陸地區一直為外來文明侵入,在這片土地上先後生長和繁榮過的文明一再被入侵的文明擠壓、碾壓甚至取代。**最早的原住民是身材矮小、皮膚黝黑的尼格利陀人和原始澳大利亞人(因其身體特徵與澳大利亞土著相似而得名)。後來,地中海歐羅巴人種進入次大陸,其與原住民混血形成達羅毗荼人,在印度河流域創造了人類最古老的原生文明之一:哈拉帕文化。但此後,雅利安人(約公元前15世紀)、波斯人(大流士,前6世紀)、馬其頓人(亞歷山大,公元3世紀)、大月氏人(公元初年)、嚈噠人(公元6世紀)、阿拉伯人(公元7世紀後)、突厥人(德里蘇丹國,公元12世紀)、突厥化的蒙古人(巴布爾,16世紀)以及近代英國人等外來民族先後侵入。原初的和次第侵入次大陸的各種文明都未能將侵入的異族文明有效整合、融合或同化,歷史文明有顯著斷裂。如今次大陸地區的絕大多數人在人種上是雅利安人和達羅毗荼人。但在文化上非常雜亂。除了有數百種語言外,在宗教上,公元前6-5世紀誕生於此的佛教,自公元8世紀後在當地就幾乎銷聲匿跡了。如今印度次大陸最主要的宗教是印度教(印度)、伊斯蘭教(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和錫克教。

哈拉帕文化遺址
**但也不能説印度次大陸的地理條件不利於文明的自我發展和保存。若就自然地理條件而言,印度次大陸其實比中國的中原地區,那實在是安全太多了。**次大陸呈三角形,三角形東南面和西面分別是開闊的孟加拉灣和阿拉伯海,南臨廣袤的印度洋,與歐亞大陸板塊連接的正北、西北和東北三個方向有一系列高大山脈,北方是喜馬拉雅山脈,綿延2400多公里,平均海拔超過7000米,山後是青藏高原;西北部同中亞和波斯高原相接處,有平均海拔2000米寬大的蘇萊曼山脈,與之交錯遮掩的是平均海拔約5000米的興都庫什山脈。東北部則有平均海拔超過2000米的諾開-那加山山脈,山脈雖相對狹窄,但濃密的熱帶森林和熱帶蚊蟲、螞蟥、毒蛇、瘴氣,更難穿越。抗戰時期,1942年中國遠征軍入緬作戰,在翻越這一山脈最北的野人山地帶曾損失四萬餘人,幾乎全軍覆沒;兩年後,在這一山脈中部的地區,10萬日軍損失了6萬人。印度次大陸在地理上可以説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區域。在飛機和輪船出現之前,印度次大陸也許是外來文明最難進入的地方。

赴緬作戰的中國遠征軍
除了17世紀的英國人外,其他外來民族一直都是從新都庫什山脈的開伯爾山口(Khyber Pass)侵入印度次大陸的。該山口位於印度次大陸西北角,如今巴基斯坦的西北部,這是整個中亞進入南亞次大陸的唯一通道。越過開伯爾山口,是喜馬拉雅、興都庫什和蘇萊曼山脈共同形成的波特瓦爾台地(海拔500-600米),下面就是一望無際的印度河大平原,向東則是更開闊的恆河平原。
但對想從中亞進入次大陸的外人來説,這個通道的進口既非常隱蔽,也很難通過。最直接的就是翻越平均海拔5000米的興都庫什山脈。但即使有當地人引路翻越幾個稍低的山口,山口海拔最低也有3000米上下,要在如此海拔的山間跋涉150公里抵達開伯爾山口,這太艱難了。另一條海拔稍低的通道是繞過興都庫什山脈,從興都庫什山脈與蘇萊曼山脈之間的高原谷地間先南下,然後向東走到位於山脈中部的喀布爾河谷。喀布爾河是印度河的支流,順着河流東進南下,就能抵達印度河流域。但山谷間的這條路海拔也在千米以上,從地圖上看,路途則有上千公里。糟糕的路況,以及後勤給養保證很難,這就決定了任何一次外族入侵,人數都不可能太多。
細看如今衞星攝製的這一地帶的地形圖,以及今人拍攝的山口地帶的照片,人們會發現,開伯爾山口的地形地勢非常容易有效設防。山口谷地的喀布爾河海拔1100 米,山口最窄處包括河流在內僅600米寬,兩側的懸崖峭壁陡然高出河谷60-90米,然後就是向遠方延展的連綿的羣山。山口谷地全長約70公里。沿河的山路蜿蜒崎嶇。據記者實地報道,如今山間公路最窄處僅10米,車輛很難並行。整個地勢與中國的由河南進入陝西的函谷關非常類似。若在此建一道雄關,設一座要塞,駐軍少量,那就是一夫當關,萬夫莫開。若是在開伯爾山口以內的波特瓦爾台地,或是在印度河上游平原上,距山口要塞50-150公里處,再駐軍若干,以大道與山口相連。若有敵情,山口守軍以烽火傳遞信息,一天之內,山口內的援軍就可以趕到。或還可以在70公里長的峽谷內的若干地勢險要狹窄處,建三五道關口,駐軍非但可以層層抵抗,也還可以把侵入者先放進來,攔腰截斷,關門打狗。河谷兩岸士兵居高臨下,僅用箭和岩石,無需貼身近戰,甚至只要切斷糧食供應兩週,就足以全殲入侵者——就像孫臏當年在馬陵道殺死龐涓殲滅魏軍那樣。

由於開伯爾山口的狹窄、險峻,關防建設的工程量和技術難度並不太大,未必會超過西周初年(約公元前11世紀)“烽火戲諸侯”時烽火台和城牆的建造,雖然雅利安人進入印度次大陸是在公元前15世紀,但印度古文明比華夏古文明早發生近1000年。開伯爾山口更無法同後來的長城相比。因為在中國北方,農耕文明與遊牧文明之間相鄰區廣闊且漫長,地形條件非常複雜,有平原,有山川。但在2500年前戰國時期,為防範北方遊牧民族襲擾,秦、趙、燕就曾各自獨立修建上千公里的長城。秦統一六國後,更是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軍力將三段長城連接起來,形成了萬里長城。儘管有了長城,已大大減少了駐軍數量,但萬里長城仍帶來了複雜的通訊保障和組織協調問題,後勤供給耗費極大。相比之下,從中亞到開伯爾山口的路況使得任何時候入侵者人數都不可能很多,防守次大陸僅需在山口建造一座關城,無需駐軍太多,也無需分散駐軍,通訊、組織協調和後勤補給的難度都小多了。然而,除了英國殖民時期,印度次大陸的眾多王朝似乎都不曾嘗試在開伯爾山口抵抗入侵者,硬是一次次任由外來文明從開伯爾山口進入印度次大陸,一次次碾壓了這片土地上已有的文明。
二、常見或可能的解説
但為什麼?
以“開伯爾山口”為檢索項,我在“中國知網”上搜尋,沒有人對此有過細緻分析和探討。網絡上有不少分析,但明顯説不通。例如,有説遊牧民族從開伯爾山口侵入並統治印度次大陸後,不想堵住自己進出中亞的通道,怕自己萬一被趕出印度,便宜了原先的印度人——似乎殖民者總想着自己是外人,隨時準備回家似的。還有説,印度人不善於打仗,懶得修長城。但如果可以輕易獲得全部生活資源的話,世界上有哪個民族天性喜歡打仗?以及開伯爾山口附近地勢複雜,次大陸人民當時沒有建設這種工程的技術。當時沒有不是問題,問題是在此後的數千年間,次大陸的眾多王朝都不曾有這類嘗試。而且,有什麼技術先於人們的需要而存在的嗎?記住,“需要是發明之母”。
**有必要探討的一個變量是人種或智力問題,即印度次大陸的住民沒有能力組織起來以集體的智慧自我防衞。儘管政治不正確,我卻認為這種解説在智識上還沒法排除。**既然全球各地的人的身高、膚色和體質都有顯著差別,就因為可能政治不正確而否認其他可能有的差別,這不是求真務實的態度。但我認為,即便當年印度次大陸土著尼格利陀人和原始澳大利亞人真的文明程度不高,智力不高,也完全不能解釋印度次大陸的一次次被外來文明碾壓。因為創造燦爛的古印度文明的達羅毗荼人就是歐羅巴人與土著的混血。此後先後侵入的雅利安人、波斯人、馬其頓人和大月氏人均為歐羅巴人種,突厥人和蒙古人為蒙古人種,定居於印度次大陸北部和中部,原住民和達羅彼荼人則被迫一路南遷,然而,歷次入侵者都不曾哪怕是嘗試着在開伯爾山口設防,這就排除了人種解説的可能。
還有點道理的,但架不住追問的是:古印度只是一個地理術語,歷史上印度大部分時間處於分裂中,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修建諸如長城這樣龐大的工程。但這種解説是把統一和分裂視為一個給定,是一個不需要解説且一成不變的自變量。但中國歷史表明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從學理上看,人的自然羣體大致是村莊或部落,是基於地域或基於血緣的小型生活共同體;大型政治共同體的形成和瓦解,統一和分裂,無論怎麼説,都更可能是個因變量,需要解説。沒有理由認定哪個地方生來就該統一或就該分裂;統一或分裂其實都是許多條件綜合促成的。因此,更系統的解説應當包括為什麼印度長期處於分裂,而不是統一。此外,歷史中國修建長城需要舉國之力,那是因為中原農耕地區要防止北方遊牧民族從東西長達萬里的相鄰地帶的任何一地南下。印度次大陸的防守並不需要建長城,它只需防守一個山口,因此沒有理由一定得有個大一統的王朝,才有能力修建開伯爾山口的關城要塞。事實上,中國的長城修建也並非始於大一統的建立,恰恰是在歷史中國最為分裂的戰國之際,燕、趙、秦各自修建了抗禦北方遊牧民族的長城,工程都比開伯爾山口的關防工程大多了。
**另一解説是,印度次大陸雖然受北方遊牧民族入侵的威脅,但不像中原農耕區受到的威脅那樣強大,因此印度人缺乏中原農耕者修長城的強烈動機。**這個解説觸及到一些有意思的問題,但目前這種表述並不令人信服。因為,如果以文明的興廢或被碾壓來看,印度次大陸受到的威脅還不大?此外,侵入印度次大陸的也不都是北方遊牧民族,至少波斯人和希臘馬其頓人都不是遊牧文明。第三,中國修長城確實主要因為北方遊牧民族頻繁長期的威脅,但我們這裏關心的問題並不是次大陸人民在某廣闊地區修建長城,防犯北方的威脅,而只是在山口及其周邊修一座關城,一個要塞,防守的是經此山口進入次大陸的那些人數並不太多的北方入侵者。
儘管如此,我認為這後兩個解説可以且值得展開,但需要把印度次大陸的地理條件,包括開伯爾山口在次大陸的位置,以及其他可以想到比較重要的變量,都儘可能納入,作一個更細緻的分析。

三、細緻的時空條件分析
我認為,有以下因素應當納入分析:
其一,由於開伯爾山口很窄小,每一次從山口入侵的人數都不可能多,最多隻影響局部地區,通常不會對當地的文明立刻構成重大威脅,甚至起初就不是個實在的威脅。這就很難激發起次大陸甚或整個北方平原上人民的強烈反應,乃至有共同的制度需求:建立統一的王朝,以協調的政治軍事組織行動來應對北方入侵者。相比之下,在中國,北方遊牧民族與中原農耕民族相鄰的地區從鴨綠江口到甘肅臨洮,長達萬里,始終面對着遼闊大草原上遊牧民族的威脅,農耕民族很難在這樣廣闊的地帶展開有效防禦,因此遊牧民族對整個中原農耕地區構成了全方位的威脅,迫使農耕文明要生存下去就必須儘可能整合這一廣闊農耕區的全部力量來回應北方遊牧民族的威脅。西周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制度願景,以及秦、趙、燕三國諸侯各自獨立修建長城就表明,中原人民有強烈且共同的制度需求。
**其二,外來民族從開伯爾山口侵入,並沒威脅當時印度次大陸的政治經濟文化的核心區。**開伯爾山口位於印度河和恆河兩大流域的上游,其位置可以類比為中國青海的三江源。從各地的古代文明來看,在大河上游地區都沒出現一個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很可能就因為在這裏並不需要出現這樣一箇中心來調度協調各地資源。換言之,印度河和恆河上游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的重要程度不高。若真想在這裏抵抗入侵,就必須從人力、財力和物力更充裕的大河中下游地區調運,逆水行舟,在全靠人力的古代,這很難。而在中國,黃淮海河地區是一個整塊平原,基本全都位於黃河下游,由於治理黃淮流域水患防止災難流民的必需,在這一地區已經形成以中原為中心的相對統一的政治體制。大禹治水,以及齊桓公有關各國水利的葵丘之會已經為此提供了一個有政治中心的體制。中原地帶一直是中國古代文明政治經濟文化的核心區,這個政治中心可以及時便利地調動當地的人財物,用於防範北方遊牧民族的威脅。
**其三,農耕社會本來就很難實現跨地域的政治經濟文化整合,印度次大陸的地理條件還加劇了這一難度。**這就是,儘管自然地理條件令印度次大陸可以遺世(歐亞大陸)獨立,但印度次大陸內的地理地形條件趨於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去中心化。與中國的農耕重地是中原,其他複雜地形高山丘陵沙漠高原都圍在中原的北、西、南三方形成鮮明反差,印度次大陸的農耕區幾乎全在次大陸周邊地區,環繞在次大陸偏中南部的德干高原和塔爾沙漠四周,這大大增加了農耕各地區之間的交流不便。印度北方地勢雖相當平坦,兩條大河的上游也臨近,但兩條大河的流向背道而馳,高僅250米的阿拉瓦利山脈於是成了印度河流域與恆河流域的分水嶺。

阿拉瓦利山脈
印度河西南去,恆河向東偏南流,沒有道路或運河的勾連,在兩大流域內,人口的分佈展開,財貨、資金和文化信息的流動,一定是順流而下,自然趨於強化兩大流域的分歧。而在古代中國,黃河與長江兩大流域的關係則與印度河恆河兩大流域反差鮮明。長江和黃河發源地相近,然後各自向南北奔流,但到了中下游,江與河幾乎是平行東流,河之南江之北是平原相連,更有淮河居其間,春秋後期便有人工運河試圖勾連江與淮乃至河,交通日漸便利,這就便利了兩大流域在經濟政治文化層面的整合,便於形成了兩大流域的人口、經濟和文化的合力。而印度河和恆河的流向不同導致了這兩大流域的文化分離和對立:印度河流域後來成了信奉伊斯蘭教的巴基斯坦,印度人口則更多集中於北方恆河流域以及次大陸東西狹長的沿海地區,而橫亙在這三大區域之間的是海拔600-800米的德干高原。次大陸的地理地形使得各地區間,除非直接相鄰,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很難相互影響,很難關係緊密。政治、經濟、文化、語言以及信息的地域化,以及由此構成的碎片化,也還令次大陸各地民眾對來自開伯爾山口的威脅不可能有唇亡齒寒的感受。這就好比,在東晉時期,在陶淵明筆下,武陵桃花源裏的農人“不知有漢,無論魏晉”,他們自然也就不可能在意當時北方的五胡十六國。
**其四,但在我看來更重要的也許是,儘管多次被外來者征服,但在印度次大陸文明發展數千年的歷史上,外族入侵只是歷史上的小概率事件。**若從雅利安人進入次大陸的公元前1500年前起算,在此後3500年的歷史間,外來侵入也不到十次,若最小間隔是200年一次入侵,這個時段對於個體生命的記憶也太漫長了,漫長到沒有哪個個體有可能記憶。次大陸還長期沒有統一的政權,沒有統一的文字檔案記錄,也沒有專職的史官,因此都無需“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了。對當時當地的住民來説,三代之後,就不存在我認為重要並在此複述的這些歷史,就沒有可能瞭解歷史的教訓。
更殘酷的或許是,從徹底的旁觀者、後來者或上帝的視角看,即便了解這些歷史教訓也沒什麼實際意義了——推動人行動的意義。因為入侵一旦發生,建造關城的必要性就或幾乎消失了,因為起碼200年後,這些教訓才有用。200年足以讓當地人忘記三輪歷史了。換言之,入侵對於次大陸住民即便是災難,卻不曾真地構成威脅,就因為完全無法預知的威脅就不是經驗上的威脅!
**在歷史中國,即便有基於生產方式差別的文明衝突,但遊牧民族與農耕民族從血統上看差別並不大,基於對農耕區產出的糧食、茶葉、絲麻布以及金屬的需求,遊牧文明與農耕文明從東起鴨綠江口西至甘肅臨洮的廣闊地帶一直經常交往。**一旦發生衝突,除非有機地組織起來,村落之間老死不相往來的農耕者總體上無法抵抗或防範遊牧者幾乎是隨機的搶掠。中國北方非但每年甚至隨時面對着一種實在的威脅,因為大量入侵是臨時起意的搶掠。因此,中國人修建長城寄望當即或最多幾年內就有實在收益,並且長期受益。對於農耕民族來説,這個威脅不僅每年幾乎是每天都在身邊,這甚至不能算是一個大概率事件,而是一個確定會發生的事件。確定的風險促使至少是中原北部地區的每一代人都有動力去防範和抵抗,因為收益大,也因為收益確定。就此來看,長城最重要的功能或意義並非防範整個草原民族因氣候變化引發的整體南侵,它無法防止因此發生的中原王朝的改朝換代,它只是能在正常年代大大減少北部農耕區邊民所遭受的襲擾,讓他們有可能安穩生產生活。而且,儘管法律人愛説“長治久安”,老王賣瓜,可以;但世界上其實沒有什麼真能杜絕風險,“長治久安”“為萬世開太平”只是一些海口!
其五,一旦考慮到時間維度,印度次大陸修建關城要塞的成本收益就非常不划算,甚至就是浪費,幾乎是一種裝飾。就算印度次大陸有政治文化精英從前輩口耳相傳中獲得片段歷史記憶,但他們需要或真的能夠為此做些什麼嗎?為200年後的威脅作準備,花費大量資源,建一座關城或要塞,持續駐軍,持續修繕200年?就算有足夠人力、財力和物力,這值得嗎?貼現後,這收益幾乎為零。人確實一般都會也應當為後代着想,但那一般也是為可以見到或想見的後代着想。是的,“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但這話真正告誡的其實是近憂,而不是遠憂。是的,“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但首先,這裏的時間數字更多是修辭;其次,這裏講的只是“謀”,而在開伯爾山口修關城遠不只是個“謀”。尤其是在古代,人財物都非常稀缺,200年的努力,來防範一個小概率事件,折算後的投入產出比大為降低,而且由於資源稀缺,投入的機會成本就是個重要問題。當時的印度次大陸一定會有更現實、更亟待解決的問題,花大量人力物力來應對關城要塞問題沒有必要。對於生命時間有限的人來説,至少這不是首要關注,不是壓倒一切的關注,可以往後拖。一句老話,“兒孫自有兒孫福”。
**其六,印度次大陸3000多年前形成的種姓等級制度,非但具有民族壓迫的性質,而且從社會組織結構上看,它會不利於核心民族、核心文化與周邊民族、周邊文化之間的融合和整合,各地和各等級的人很難團結起來,整合成為一體,抵抗共同的敵人。**相比之下,中國的家族血緣關係,儘管也有弊端,卻是一種天然的非政府的社會組織形式,通過家國天下這一想象的轉化,可以成為,也確實成了,古代中國國家政治和社會治理的一種非常有效的形式。其中最典型的是西周的禮治。而西周的禮治,以及家族/村落的組織,對後世中原歷代王朝組織和治理都有深遠且生動的影響。
四、學理意義以及何為制度
我對印度次大陸的歷史瞭解很少,也從未到過印度,只是查看了些許材料,研讀了地圖和地形圖,憑着腦補,做出的以上解釋肯定不全面,不完整,甚至會有常識性錯誤。就這還拿出來給人看,自覺不踏實;批評者還可以上升到學術道德高度:這就不像認真做學問的樣。我不追求“樣”。我只是覺得,這個分析可能有點意思。學術上謹慎固然需要,但也不必等到確信手中抓住了終極真理後,再拿出來讓別人看。在真理的發展史中,必須給錯誤留下一席之地——至少,這便於真知者、博學者及時糾正我的荒唐之言。
**第一,根據已知的一些重要自然地理條件和相關變量來解説一個現象,提出一個有關國家發生和國家能力發生的理論假説,這很有意思。**這也比較容易檢驗和反駁。只要有人能指出印度次大陸的一兩個實在變量,就可能從邏輯上否證我在此的努力。也不會傷害讀者,因為即便有人認為我的猜想和解説有點道理,通常也不會有人把我的解説當真,而只會當作一種依據我們現有的知識還能説得通的猜想。另一方面,即便我的分析猜想是錯了,這種分析問題的方式對讀者仍可能是一種有益的思維訓練。這一分析的邏輯,訴諸的經驗,如果有錯,普通人憑着日常經驗或其他閲讀也可能有效反駁和質疑。這種訓練是社會科學的,是經驗的和實證的。
**第二,這裏解釋與《大國憲制》對歷史上農耕中國的發生在理論邏輯上完全一致,拒絕用某種看不見摸不着的抽象實體,如文明、文化或精神,來解釋國家的發生。**在更大程度上,這裏的解釋把國家理解為特定地理區域內的民眾集體為應對重大實在的外部威脅和壓力的結果,而不像典型的社會契約論視國家為同一文化羣體內自我化解衝突和矛盾的結果。這兩種關於國家結構和發生從理論邏輯上看就一定結果不同。前者會趨於以中央集權方式來逐步形成多元一體的疆域大國,而後者的邏輯趨於建立文化相對單純的民族國家。
更具體的寓意是:(1)外來威脅必須足夠強烈、足夠頻繁和確定,受威脅地區足夠廣大,受威脅的人口足夠眾多,這一共同威脅才能促使受威脅的人們在政治精英領導下以統一措施來應對;(2)受威脅的人們必須有望通過一兩代人的努力基本消除或至少大大弱化外來威脅,並能長期獲益,這種成本收益才能激發受威脅的人們努力積極應對,否則,就更可能如當年印度次大陸的北方居民那樣,遷徙逃避會是更好的選項;(3)受威脅地區的自然地理條件也非常重要,必須有足夠數量且相對便於調動和利用的人力財力資源,交通和文化交流足夠便利,乃至在該地區已初步形成了一個足夠強有力的政治組織。

由此反思中國,會發現,鑑於持續面對北方遊牧文明的重大威脅,這個對中原農耕區非常不利的條件,反倒是一個最重要的激勵條件,一種觸媒或催化劑,引發了大型政治共同體在中原地區的出現,以及與其相應且必備的其他政治文化制度條件的發生和演化(中央集權、精英政治、官僚政治、量衡和税收統一、文字統一和官話,以及常備軍,等等)。而印度次大陸的看似得天獨厚非常安全的自然地理條件,反倒非常不利於催生大政治共同體,激發其發展和拓展,不利於文明的延續和展開。與此相關的另一強大例證則是北美印第安人,北美的自然地理實在令人垂涎,幾乎是環繞,南北均無強敵,平原極為遼闊,各類物產資源都極為豐富,北美各地印第安人的經濟生產方式基本相似,因此部落間有衝突,卻並非文化之間的衝突,而且相對於其土地和其他資源來説,當地人口也一直稀少,因此可以説吃穿不愁。但在歐洲殖民者到來之前,北美印第安人的“政治”組織一直停留在部落或部落聯盟,並未形成一個國。然後,就沒有然後了,都被殖民者關進了保留區。
**第三,對印度次大陸的這個解釋,會同對中國國家構成的解釋,以及古希臘羅馬文明和北美印第安文明的歷史,還進一步證明了,就文明/大國而言,其構成/憲制其實一定非常地方,沒法普遍化。**這不僅因為任何具體的憲制要回應的一定是本地問題,而且必須、也只能藉助和依據本地的各種條件。換言之,城邦、小國甚至近代的相對單一的民族國家的憲制還有可能借用,在一定意義上甚至可以通用,號稱“普世”也不為過,而但凡能活下來的大國的憲制則必須從本土中生長出來,儘管這不排除吸納外來養分,但只是養分,換言之作為肥料,而非物種。
**第四,這一分析還有助於我們澄清或是更準確理解中國古人諸如“在德不在險”,以及“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之類的命題。**中國古人確實非常明智。他們清楚意識到了再優越的自然地理條件也替代不了對於人類種羣的生物生存及相應的政治文化生存更具決定意義的人的努力,特別是羣體的共同努力,包括那些凝聚為制度和文化的努力結果。這一點無疑。但時過境遷,這個“德”太容易為今天身處和平年代的人,無論是社會民眾,還是統治者或政治精英,理解為個人或社會的道德。這會錯了。從以上分析,以及從歷史文獻來看,我覺得,這裏的德,仍然應當從“得”或“創造”的層面來理解。不僅講國家政治的努力,國家整合國力組織社會的努力,還應包括“得當”和“適度”,並因此至少包含有明智、有效和有分寸的意味。
這只是我的理解,是解釋,不是證據或結論。因此不大可能説服(我也沒想)他人接受這樣理解“德”。但起碼這樣,我們才可能理解,在中國曆代政治中,其實“險”一直受到高度重視。歷朝首都的定位一直有重要的軍事安全考量;有所謂“兵家必爭之地”“夫地形者,兵之助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據山河之勝而去冗兵”等説法,注意,這其中隱含了中國曆代對國家軍事政治安全的關注,但其中也有足夠的經濟學考量。這都表明中國國家政治制度中,中國政治精英對“險”一直給予高度關注,足夠的關注。這本身也得算是政治統治的“德”吧?至少也是其中之一。在德不在險,因此,只是告誡,不能只盯着地理條件,更要關注整體的明智治理,其中也包括對地理條件的有效利用。
最後的一點啓發則有關“制度”。對制度的常規界定都是描述的,即要求人們和機構必須遵守的規則、原則、程序。儘管中英文的關鍵詞常常難有精確對應的翻譯,西方學者一般也認為,如諾斯,制度(institution)就是一系列制定的、必須遵守的規則、程序和行為的道德規範,目的是約束個人在追求福利或效用最大化時的行為。亨廷頓認為,“制度就是穩定的、受珍重的和週期性發生的行為模式”。之所以必須遵守制度,是強調製度的穩定和週期性,強調製度有限制和引導人類行為來實現特定效果的功能。
這些制度定義都不錯,若有差別,也與定義者的不同學術分析關注有關。**但如此定義,僅僅着眼於約束指導人的行為,但放棄了制度的功能和目的,就一定會引發對制度的教條主義視角和理解。**我想説,這個定義太小氣,太侷促,太刻板,對制度研究者缺乏指導意義。有必要從功能主義的視角來界定製度,即為有效回應社會組織生活中的常規問題而發生的、人們和機構必須普遍遵守或通過分別遵守協同生效的規則、原則和程序。這裏強調的是,可能有些制度是一切人都必須遵守的,但更多制度實際是,要求一個共同體或組織機構中不同的機構成員或個體成員各自履行其既定職責來協同應對該共同體或組織機構面對的長期麻煩。這些麻煩一定是常規性的,頻繁發生的,因為這個麻煩是不可能解決的。想想選舉制,或任命制;想想募兵制和徵兵制;想想税制和收費制;想想司法和調解——都有,卻從來也不只是規則或程序,不曾也不可能解決而總是在應對那些催生這些制度的那些人類難題。共同體或組織機構的某一制度應對有可能是精心設計的,但也可能甚至更多會是雖然起初是臨機應變卻因基本有效或僅因似乎沒有更有效率的應對而被保留了,人們甚至不一定清醒意識到或是深思熟慮的選擇,只是人們沒覺得有煩心事,因此也就不杞人憂天自尋煩惱了。制度因此會受制度的環境影響,但由於每一制度環境的基本變量在不同地方、不同時代甚至對不同人羣都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這些“不同”對制度雖不必定有重大影響,但有時還是可能對某一具體歷史時空中的人們會有他們無法理解、無法掌控因此自然無法調節的重大影響。因此,我趨於將制度定義為,在給定社會條件下,針對共同體或組織機構的某一常規性問題而實際採取的功能性應對措施之集合。
**也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歷史中國的長城可以説一種制度。它當然是一項工程,卻不僅僅是。它甚至就是一項憲制,也即有憲法性質的制度,因為這是當時中原農人或農耕文明為有效應對相對於人的生命週期而言頻繁而實在的北方威脅而做出的一個在功能上長期有效的回應,並因此促成了一個相對穩定安全的農耕中國,促成了以家國天下為基本格局的中華文明。**這是一個通過各自分工合作而完成的集體行動,不是一條人人遵守規則或原則(個人主義的),而是一個長期集體行動的結果(整體主義的)。按照布羅代爾的標準,長城是能進入文明史,因為這屬於即便短暫存在但經過長時段考驗,在我的分析中,仍能被視為具有持久實在意義的事件。相比之下,當年印度次大陸的人民即便有相應的技術和財政能力在開伯爾山口修建了關城要塞,那會是一項浩大的工程,也會有其他文化意義,卻不構成一項制度,它不具實在的制度功能,因為這項工程或努力不是在回應這個社會共同體頻繁面對的難題或威脅——不僅因為當時印度次大陸的地理地形導致未能或很難形成一個共同體,也因為在人的生命間隔的視角中,對次大陸的外來入侵只是偶發,並非恆常,因此從未構成次大陸住民的一個實在的威脅和麻煩。因此,印度次大陸的歷史似乎是例證了“或無難以喪其國,失其守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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