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領導體制後的武警開始擔負海上維權執法
【環球網軍事報道 記者 郭媛丹】調整領導指揮體制後的武警開始擔負海上維權執法這項職能,這是否意味着中國在處理一些島嶼爭端時的方式會發生變化?國防部25日回應説,中國奉行防禦性的國防政策沒有發生改變。
1月25日國防部舉行例行記者會,在回應《環球時報》記者提問時,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表示,武警部隊改革的核心是加強黨中央、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的集中統一領導。領導指揮體制調整後武警部隊的根本職能屬性沒有發生變化,中國奉行防禦性的國防政策也沒有發生改變。
就武警海上維權執法的力量構成,吳謙表示,將根據改革進程適時發佈信息。
吳謙介紹,武警部隊擔負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海上維權執法、防衞作戰三類主要任務及力量構成。
根據中國軍網2016年3月發佈的“武警部隊職責”顯示,武警部隊分為內衞部隊,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區)總隊和機動師,警種部隊分為黃金、森林、水電和交通部隊。按照此分類武警部隊並不包括海上維權執法。目前執行海上維權任務的是海警,隸屬國家海洋局。
中國海上維權力量經過幾個階段變化,在2013年前,中國海上執法力量分別有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的海監、農業部漁政局的漁政、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的邊防海警、海關總署緝私局的海上緝私警察以及交通部海事局的海巡。
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2013年7月22日,“中國海警局”正式在國家海洋局掛牌。自此印有新的中國海警徽章和醒目的“中國海警 CHINA COAST GUARD”標誌的海警船開始執行任務。新成立的中國海警局將國家海洋局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輯私警察的隊伍和職責整合。中國海警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並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