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漁船被日本打水炮,台“漁業署”怒斥:好好的台日關係被這艘船搞壞掉!
作者:范凌志
【環球時報-環球網報道 記者 範凌志】台灣吳姓漁民日前搭乘海釣船出海釣魚,卻於3日、4日在蘇澳外海連續被日本水產廳公務船驅逐並用“水炮”威脅。台“漁業署”緊急發佈的新聞稿裏有“漁業署正查明該船有無作業,請日方提供具體事證,如有違規將予以嚴懲”的句子,當時就有網友懷疑台灣要“打自家孩子”來取悦日本,果然,6日,台“漁業署”的公佈了漁船在此事中的“相關違規情事”,並表示“近日將請船主進行説明並依法開罰”,台“漁業署”長黃鴻燕還怒斥:“好好的台日關係被這艘船搞壞掉!”“糾紛就是這樣來的!”
據台灣《聯合報》消息,“蘇澳籍東半球28號”漁船遭日本水炮驅逐案,“漁業署”6日表示是“台灣的漁船違規在先”。“漁業署長”黃鴻燕稱,該艘船並非核定船隻,違反相關規定進到台日漁業協議海域內外作業,他還提到,日方公務船確實有點執法過當,“但是我們也要反省檢討,避免影響台日關係,這點要有所警惕。”
根據台灣親綠《自由時報》的消息,台“漁業署”署長黃鴻燕表示,“東半球28號”3月1日至3日間更進入台日漁業協議海域內作業,但漁船須經“漁業署”核定許可後,才可進入此協議海域內作業,“東半球28號”並不在核定名單內,已違反“延繩釣漁船赴台日漁業協議適用海域作業管理辦法”第3條。黃鴻燕還説,根據“漁業署”提供的航跡,顯示“東半球28號”3月3日回程時,更越界超出了台日漁業協議海域,“進入到日本經濟海域,且有作業情形”,之後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追逐。
按照黃鴻燕的説法,台漁民的行為就差用“咎由自取”來形容了,不過,《環球時報》記者在台“漁業署”新聞稿中,並沒有看到黃鴻燕所稱的“進入到日本經濟海域”的字樣。

台“漁業署”還附上一張地圖,説明該船航行的軌跡。途中四個紅圈代表該船在不同時間點的位置。黃鴻燕稱3月3日該船“超出了台日漁業協議海域,進入到日本經濟海域,且有作業情形”
但《環球時報》記者注意到,3月3日的紅圈雖在所謂“台日漁業協議海域“(綠線封閉區域)之外,但該區域只有標示“台日爭議區”,沒有任何“日本經濟海域”的字樣。

有網友驚呼:“我們的經濟海域呢??”

在親綠網友居多的台灣社交媒體PTT上,也有人看出了這個不對勁的地方:

“漁業署”副署長表示,依照相關法規,可以吊扣該船漁業證照或者3到15萬元新台幣罰款。
而至於此事是否影響台日漁業合作,黃鴻燕表示,他雖然擔心,但是目前看來是不至於。他説:“日方的公務船確實有執法過當,但是,我們自己也要關起門來檢討,坦承我們違規在先,該罰的也要罰,這樣才能取得日方的信任,不免影響台日關係以及相關漁業合作協議。”
黃鴻燕的發言在台灣網友中引發了巨大的不滿,有人怒斥其為“倭奴”

還有網友認為黃鴻燕似乎被人用槍抵着,指責黃鴻燕“領日本薪水”。


至於黃鴻燕表示要“反省檢討”,網友更是火力全開:

即使在普遍親綠的台灣社交媒體PTT上,網友都看不下去了,有網友諷民進黨當局“千錯萬錯,祖國日本不會錯”。

在《聯合報》的新聞評論中,有的網友開始建議漁民掛五星紅旗出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