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在大陸兼職任課 台檢方將傳管中閔到案説明
作者:王敏

【環球網綜合報道】台北地檢署於上週接獲民眾“舉報”,稱管中閔身為受管制的離職政務人員,卻未經報備就到大陸兼職任課,違反涉密退職人員管制3年的相關“規定”。據台“中時電子報”29日報道,檢方已致電台大財經系,預告近期將對管中閔發出傳票,請他到案説明。
管中閔被檢舉從2005年起在廈門大學等多所大學違法兼職任課。廈門大學21日表示,從未聘任管中閔擔任正式或兼職職務,管中閔在廈大期間不授課、不支酬、沒擔任論文指導教授,但有短期客座講學。
報道稱,管中閔2012年到2015年在“行政院”服務,依據所謂的相關規定,官員卸任後1年,若赴大陸,須向“移民署”申請。管中閔共申請4次,全部獲准,實際前往3次,1次撤銷。
對於管中閔一事,國台辦新聞發言人安峯山回應表示,廈門大學曾經因台灣大學代校長的函詢以函覆的方式説明了有關情況,也就是説管中閔先生曾經被廈門大學經濟學院聘為客座教授,但是不授課、不支酬。管教授沒有在廈門大學擔任教職,也沒有開設專業課程,沒有擔任碩士或者博士生的指導老師。另外,也沒有領取過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