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教育部門將認定管中閔赴陸兼職違法 幾已確定無法執掌台大
作者:徐亦超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台灣“中時電子報”4月13日報道,台當局教育部門追查台灣大學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赴大陸大學兼職出現重大進展。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認定管中閔在廈門大學確實有兼職行為,涉嫌違反台灣地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法令”;由於台教育部門負責人潘文忠11日已在立法機構表明,一旦查到管中閔違法,將不予聘任,這顯示管中閔幾已確定無法出任台大校長。
報道稱,該名知情人士也表示,一旦認定管中閔兼職的標準及“紅線”確立下來,恐怕會打到很多台灣公立大學的校長、教授,影響層面極大,要怎麼避免卡管效應擴大,目前當局還在尋求“解套方案”。
為釐清管中閔赴大陸大學兼職的爭議,教育部3日宣佈將組“跨部會專案諮詢小組”會議討論,週二諮詢小組也召開第一次會議,會中對“兼職”定義達成初步共識,同意台灣地區的大學教授可赴大陸進行一般短期客座講學,但不得受聘擔任教職或研究職務,至於長期掛名講學、掛名學位課程導師等是否違法,則要進一步釐清。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財金系特聘教授管中閔為新任校長,但隨後爆出管中閔未揭露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的身份,而台灣大副董事長蔡明興又是校長遴選委員的爭議,之後管又被舉報赴大陸多所大學授課兼職,包括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華中科技大學、西安交通大學、中國地質大學等,雖然台大校方已正式回函台教育部門,確認管中閔無兼職行為,但教育部門仍堅持“追查到底”。
知情人士透露,經追查,現已確認管中閔在廈門大學確實有兼職行為,違反台灣地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務員服務法”等法令;該名知情人士還以“廈大庇管”,批評爭議爆發後,廈門大學立即把官網上有關管中閔的資料下架,並表明管未在該校任職也未支薪。
由於台當局教育部門負責人潘文忠11日已在立法機構表明,一旦查到管中閔有違法,將不予聘任,因此在確認管赴大陸確實違法兼職的情況下,幾乎可以確定,管中閔無法出任台大校長。
不過,對於是否已經認定管中閔赴陸違法兼職,台當局“教育部次長”林騰蛟則表示,不知情。
台當局“卡管”風波一直在發酵。“中時電子報”報道稱,台教育部門提供的“31項罪狀”中來源全部是網絡,包括台大網頁的2007年、2015年公佈的管中閔個人英文簡歷,以及廈門大學相關網頁及簡章等。而且其中還有來自人人都可編輯的“百度百科”……
然而,另一方面,台“內政部長”葉俊榮近日屢被台媒曝光其在台大專任教授期間,曾赴陸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短期講學,還去了中南財經法政大學、武漢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講學,甚至還曾參加國台辦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論壇,台當局對此則明顯抱持“雙重標準”,採取了“視而不見”的態度。
對此,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在12日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麼多年來,兩岸的教師以多種形式開展學術交流,這樣的交流促進和擴大了兩岸的教育交流。對於這樣的好事情,兩岸雙方都應該支持和鼓勵,而不應該像台灣當局所做的那樣進行阻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