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濤甫:媒體“散户”不能遊離於規則之外
作者:张涛甫
互聯網業已成為中國最大的社會變量,其釋放的天量級解構和重構力量,已在中國社會全方位蔓延開去。互聯網帶給傳媒業的一個重要變化:互聯網打破了機構媒體對於輿論話語權的壟斷,原先“沉默的大多數”迅速被互聯網激活,催生出數以萬計的輿論“散户”。
很多“散户”借自媒體之船出海,集結在輿論公海上,時常是泥沙俱下,驚濤拍岸,形成巨大的輿論民間力量,甚至與主流媒體主導的官方輿論形成對沖,解構主流輿論的方向和力量。不少自媒體的生存邏輯就是:以迎合方式全方位討好受眾,無條件放下身段,只要有足夠的關注度,無論受眾喜歡什麼,無論品位高下雅俗,自媒體就會鉚足勁兒去滿足,尋求受眾注意力的最大化。這種下沉式迎合,大面積拓展了民間輿論場的版圖。
在很多時候,管理者關注的重心往往在機構媒體上,對機構媒體的管理也比較有把握,尤其是對傳統機構媒體的管理比較有譜。然而,涉及自媒體“散户”的管理,難度較大,成本也較高。原因在於:一是自媒體的數量規模大,難以精準監管;二是自媒體活性強,今天管住了,明天它換個馬甲,就溜掉了。
不過,放手不管是絕對不行的。自媒體也是媒體,在社會責任上不能缺位,更沒有豁免權。既然自媒體的集結力量業已坐大,社會影響力之巨有目共睹,尤其在一些熱點事件上推動輿論潮起潮落的能力甚至堪比機構媒體,那麼落在它們肩上的社會責任就應匹配跟進。自媒體不能只是“自己”的媒體,不能只顧自我感受和自身利益。自媒體的影響力是社會給予的,社會責任就不能缺席。為了收割粉絲、流量而放逐社會責任的勢頭,必須得到遏制。
自媒體既然有“媒體”之名,而且事實上也在很大程度上執行着媒體的功能,就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傳統媒體或機構媒體所承擔的責任,自媒體也該相應地擔起來。不能任由自媒體只顧收割流量,而污染媒體生態和社會環境;更不能任由自媒體去污染,而讓傳統媒體或機構媒體去治理。權利和義務應該對等,影響力和責任應當匹配。
解決自媒體責任缺位問題,需要雙管齊下,“軟硬兼施”。一方面,加強軟約束,須明確行業紅線和底線,加強政策引導,強化自媒體的責任意識。比如,自媒體不能聽風就是雨,造謠生事,顛倒黑白;不能為了利益,做出有損公共利益的事情。自媒體倫理需要明朗起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管理者要給出“楚河漢界”,那些通行於機構媒體的倫理規範,也應有針對性地改造後成為自媒體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另一方面,制度的剛性約束必須到位,把制度的螺絲擰緊,絕不允許冒險者越雷池一步;要磨利制度的“牙齒”,讓那些膽敢在社會責任上賭博和賭命的自媒體,付出經濟和法律上的慘痛代價。
當然,自媒體自由表達、衝破僵化的活性,能讓生活變得更加豐富多彩。因此,對自媒體進行有效監管絕不意味要管死,而是控制負能量,好讓正能量以更為多樣的形式獲得傳播。這就需要有明確的判斷標準,比如社會公益性,同時要把握好度。此外,自媒體仍在不斷向前發展,因此監管也要與時俱進。(作者是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