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教育部”拔管不成 “立院法”竟籲“修法”被台網友罵翻

中國台灣網6月18日訊 據台灣“中時電子報”報道,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遭“教育部”以未利益迴避為由拔管,引起軒然大波,“立法院法制局”為避免類似爭議重演,已向“立委”提出建議,修正“證券交易法”,增訂“獨董候選人”提名制度。
今年1月5日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擔任校長後,“教育部”連發多道金牌,要求台大重啓遴選,期間並有民進黨籍“立委”指管中閔論文涉抄襲、又控管中閔赴陸教學,最後“教育部”定調,以管中閔擔任台灣大獨立董事,未利益迴避為由拔管;台大師生抗議“教育部”侵犯高教自主,發起“新五四運動”,校方也召開二次臨時校會議,認定管中閔未違法,要求“教育部”儘速聘任管中閔當台大校長,雙方迄今僵持不下。
“立法院法制局”為避免類似爭議重演,已向 “立委”提出建議,修正“證券交易法”,增訂“獨董候選人”提名制度,即未來提名人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經歷、當選後願任獨董的承諾書、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的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外,還要檢附被提名人現職及兼職信息,如具公職身分者,也應要求一併提出任職“機關”同意文件,以避免類似爭議。有“立委”直言擔心“修法”後,未來上市上櫃公司恐再也找不到“獨董”。
對此,有網友説,“執政黨就是舉不出管中閔違法的法條,先是有‘綠委’指控管中閔論文抄襲,結果管中閔沒抄襲,是‘綠委’抄襲!又指控管中閔赴陸講學,結果一票綠官赴陸講學!吳茂昆還是大陸技術顧問!再指控管中閔‘獨董’偷跑,結果發現那是正常程序!”。
網友紛留言表示,“此證明管中閔目前沒違法”“自蔡上台後都是人治以‘修法’來做後盾,這種做法再‘修法’也是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