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琦:在新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利用外資
作者:张琦 赵福军
國務院日前通過了《關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基於我國轉向高質量發展的現實要求,圍繞外商投資企業的關切和訴求,着力提升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注重保護外資投資企業的合法權益,以更加有力有效地吸收外資政策,不斷提升利用外資質量。總的來看,彰顯出以下幾大特點:
一是對標國際,系統構建。在外資管理上,借鑑國際高標準,制定全國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並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在開放水平上,對標國際高標準,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出台涉及資金運用便利、外國人才來華工作、出入境便利和知識產權保護等政策措施,着力構建全方位優化、具有吸引力的權益保障體系與營商環境。中央相關部委加快“放管服”改革,大幅下放審批權限,進一步發揮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形成利用外資的合力。
二是主動開放,重點推進。《若干措施》體現了我國主動擴大開放的意願和決心,重點擴大服務業開放,深化農業、採礦業以及製造業開放,特別是取消或放寬汽車、船舶、飛機等投資者高度關注的製造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加大自貿試驗區壓力測試力度,繼續拓展電信、文化、旅遊等領域開放試點。
三是問題導向,針對性強。圍繞跨國公司、外商投資企業的關注和關切,《若干措施》針對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切實管用的解決方案。比如:針對外商投資企業反映的不公平待遇問題,《若干措施》明確指出要及時回應解決,提出將完善中央層面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各地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針對外資企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呼聲,提出大幅提高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等。
四是目標引領,全面開放。在開放空間上,《若干措施》強調“優化開放佈局,引導外資投向中西部”,在進一步拓寬外商投資企業融資渠道、進一步降低西部地區物流成本、鼓勵地方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和自有財力、鼓勵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快沿邊引資重點地區建設。另一方面,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提出推動國家級開發區創新提升,強化利用外資平台作用。
改革開放40年,外商投資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融入全球化生產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經過40年的發展,我國低勞動力、土地、環境成本等比較優勢減弱,並逐步向市場規模大、人力資本提升和基礎設施相對完善等綜合優勢轉變,我國仍是外商投資的重要目的地。
當前,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蓄勢待發,新業務、新技術、新業態不斷湧現。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全球有將近60個國家都制定了吸引外資的政策。另一方面,國際經貿形勢發生重大變化,不確定因素增強,逆全球化思潮抬頭、國際經貿摩擦加劇。新背景下,充分發揮對外開放促改革、促競爭、促創新的作用,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將有助於我國加快培育競爭新優勢,提升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也充分展現了中國兑現“開放大門不會關閉,只會越開越大”的承諾。(作者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研究員及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