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興春:新德里奉行“一中原則”,印度學者別添亂
作者:龙兴春
4月25日中國民航管理總局向40多家執飛中國航班的境外航空公司發出信函,要求後者在5月25日之前糾正官方網站和其他材料中對中國台灣、香港及澳門等地區的錯誤標註。大多數航空公司已經按中國政府的要求做了改正,部分航空公司以技術原因申請延期並承諾改正,最後期限為7月25日,但仍然有美國、澳大利亞和日本等國家的多家航空公司拒絕整改,或者只改了其中文網頁。美國和澳大利亞等國部分政客鼓動航空公司拒絕改正,違背本國政府在“一箇中國”問題上的官方立場。
印度航空(Air India)是被要求整改的航空公司之一,但卻有印度媒體和學者認為印度航空沒有理由把台灣列為中國的一部分,除非中國承認“一個印度”。還有印度學者認為近些年中印政府聯合公報中都沒有提到印度承認“一箇中國政策”,印度領導人也沒有就奉行“一箇中國政策”表態,因此,印度企業也不用遵循“一箇中國政策”。
首先,對於印度航空等外國企業是否需要遵守“一箇中國政策”把台灣列為中國的一部分。外國企業在中國經營,或者其產品要進入中國市場,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如果違反,輕則要求改正,重則受到懲罰,在任何國家都是一樣。有些外國企業在其網站上把“台灣”列入國家一類,在中國政府提醒下做了改正,可以不再追究。如果在提醒之後,仍然拒絕做出改正,就明顯是支持“台獨”,分裂中國的行為了,必將面臨中國政府的懲罰,有可能被驅逐出中國市場。以前,中國對“一中原則”的要求主要針對建交國政府,對非官方機構沒有做嚴格要求。現在,中國政府和社會對台獨分裂活動和任何支持台獨的行為容忍度越來越低,逐漸把“一中原則”落實到非官方機構,相關外國企業要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風險。
其次,印度航空網站把台灣標記為國家與印度官方立場不符。承認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是所有國家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前提,並非只是對印度的要求。本世紀初以前,中國政府通常會在政府間聯合聲明中要求與中國建立國家公開承認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有時還會加入承認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的條款。進入新世紀後,這一條款逐漸減少在聯合聲明中出現,這並不是中國放棄了“一箇中國原則”,而是“一箇中國”已經是一個常識,不再需要每次出現在政府間聯合聲明,也不需要對方國家領導人每次表態,就像不需要指出“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四川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孟買是印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樣。近些年,中印政府間聯合聲明中沒有提到“一箇中國政策”,領導人會晤也沒有涉及這個問題,不等於印度政府放棄了“一中政策”,不然中印就斷交了,印方學者和媒體須明白這個道理。
至於“一個印度政策”,印度官方以前從來沒有正式向中國政府提出過“ 一個印度原則”(one India principle)或“一個印度政策”(one India policy),沒有拿承認“一箇中國”交換中國承認“一個印度”,同時,印度也沒有向世界其它國家提出過“一個印度”的要求。直到2014年6月印度外長斯瓦拉吉(Swaraj)會見中國外交王毅時提到過一次,但並沒有就“ 一個印度”的含義做出任何詳細説明。根據斯瓦拉吉後來對媒體解釋“ 一個印度”是要求中國承認印度以中印爭議地區為基礎建立的“阿魯納恰爾邦”(Arunachal Pradesh),這實際上是印度政府在中印邊界談判的條件要求。台灣問題屬於中國內政,對應的是印度國內的分離運動和反政府武裝,跟中印國家間領土爭端是兩種完全性質不同的問題。中國尊重印度的領土完整,沒有支持印度國內的分離運動,沒有支持“阿薩姆獨立”,相應地,印度也不應支持“台灣獨立”。
印度航空作為印度國有企業,更應該遵循印度政府的政治承諾。至於變更是印航自己決定,還是需要報請印度政府批准,那是印度國內自己的管理程序問題,中國只看最終結果。中國一直讚賞印度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在中印關係改善的大背景下,印度在“台灣問題”上的表現應該比美國和澳大利亞更好。我們注意到,印航的網站上已經把原來的“Taiwan”改為“Chinese Taipei”,是值得肯定的一步,相關媒體和學者就不要再添亂了。(作者是北京外國語大學區域與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