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襲擊蔡英文衞兵案二審 改判減刑4個月
中新網7月5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男子呂軍億2017年8月18日偷走軍史館展覽的二戰日本軍刀,持刀赴台灣地區領導人蔡英文辦公室,砍傷站哨衞兵,台北地方法院2018年3月22日判呂軍億有期徒刑7年,台灣“高等法院”7月5日上午二審宣判,因呂軍億與軍史館“達成和解”,改判為有期徒刑6年8個月,比一審減少刑期4個月。
2017年8月18日,呂軍億先到台北市萬華區購買手套、榔頭等,進入軍史館,敲破展示櫃,偷走軍刀,再前往台灣地區領導人辦公室,砍傷一衞兵。
台灣檢方以攜帶凶器盜竊、毀損、攜帶刀械、妨害公務、侵入住宅與殺人未遂6罪,起訴呂軍億。呂軍億辯稱,沒有殺人意圖。但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呂軍億偷的軍刀刃長66釐米,刀柄長24釐米,單面開鋒,對人威脅並非小型器械可比,加上呂軍億攻擊衞兵的頭部與頸部,因此認定呂軍億構成殺人未遂罪。
不過,台灣“高等法院”表示,軍史館在盜竊軍刀、損毀展示櫃等方面已與呂軍億達成和解,因此下調刑期。但殺人未遂部分,因呂軍億先砍衞兵一刀,後來在階梯上再揮刀,法院認為是連續行為,這部分刑期不變。
被砍的周姓衞兵已退伍,表示自己脖子因被砍而留下疤痕,右耳麻痹,不過聽力沒有受損,他向呂軍億索賠300萬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