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子地鐵被偷拍 “兇手”竟是蔡當局高官
中國台灣網7月9日訊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在捷運站偷拍女子背影被發現。消息在社羣網絡傳開後,邱俊榮原本表示是“不慎失手拍到該位女士的背影”,但被拍女子昨天下午到警局提告,風波愈演愈烈。他昨晚以事件影響不好為由請辭,立即獲准。邱俊榮除了向當事人及社會大眾致歉,也表示會坦然靜候調查。
被偷拍的陳姓女子(22歲)到案後指出,前天下午她在西門捷運站領錢,當時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偷拍。她領完錢離開時,一名路過的熱心女子攔下她,告訴她“被偷拍”,她才和這名女子回頭去找偷拍的男子。
陳女説,當時並不知邱俊榮身份,邱面對兩人詢問,看起來相當緊張,拿出手機邊説不好意思邊刪除照片,強調是誤會,隨後三人就各自離去。陳女表示,當時並未報警,因回家後一直感到心理不舒服,才決定提告。她和男友也是昨天下午才知道邱俊榮的官職。
萬華警分局表示,將通知邱俊榮到案説明,並已經調閲現場監視器畫面,釐清案情。有檢察官表示,妨害秘密罪前提是:持器具、工具等設備拍攝他人隱私,意謂“不想讓他人看到的行為或部位”,若照片僅拍到穿短裙的大腿,只能説行為不當,難以構成妨害秘密罪,但若拍到大腿內側、底部則有可能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