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非法集資 警惕這10種“投資”“理財”項目
遠離非法集資 警惕這10種“投資”“理財”項目
某公司推銷員:“大爺,我們這項目月息三分,還月月分紅,快速致富、高收益、低門檻、零風險,特別適合您!”大爺:“之前我買了這個,上週收益剛到賬,今兒個啊再多買一點!”
3個月過後,該公司捲款跑路,投資者血本無歸……大爺:“這可怎麼辦!這是給兒子買房子的錢!”
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頻發,向新領域、新業態蔓延,組織化、網絡化趨勢日益明顯。涉案數額不斷攀升,集資參與人數和規模不斷增大,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e租寶”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達762億餘元,集資參與人達115萬餘人,涉及全國31個省市,未兑付缺口380億餘元。2017年,“e租寶”案件主案已在北京市順利審結,主犯丁寧、丁甸被判處無期徒刑。
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不法分子大多虛構名目,以反投資規律的低風險、高回報收益進行集資,非法集資的錢款多用於償付高額利息、企業運營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揮霍,直到資金鍊斷裂後才案發。
為保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4月23日,“2018年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政策宣傳座談會”在銀保監會召開。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商務部、人民銀行、證監會介紹了當前非法集資的形勢、各領域非法集資的特點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非法集資案件繼續“雙降”
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從統計數字來看,非法集資案件繼續“雙降”,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據聯席會議辦公室統計,2017年全國新發涉嫌非法集資案件5052起,涉案金額1795.5億元,同比分別下降2.8%、28.5%,2018年1~3月,新發非法集資案件1037起,涉案金額269億元,同比分別下降16.5%和42.3%,繼續保持“雙降”態勢,但總體形勢依然嚴峻。
當前,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件幾乎遍佈所有行業,呈現“遍地開花”特點,投融資類中介機構、互聯網金融平台、房地產、農業等重點行業案件持續高發。大量民間投融資機構、互聯網平台等非持牌機構違法違規從事集資融資活動,發案數佔總量的30%以上。案件集中於東部沿海地區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鄉結合地區、農村地區案件也在逐漸增多,潛在風險不容忽視。
從案件情況看,非法集資組織化、網絡化趨勢日益明顯,線上線下相互結合,傳播速度更快、覆蓋範圍更廣,大大突破了地域,涉案地區快速從東部向中西部擴散,從一二線城市向三四線城市蔓延。除江蘇、浙江、河南、山東等原有的高發地區外,北京、河北、陝西、重慶、貴州、新疆、雲南、安徽等成為新的高發地區。
同時,大要案高發頻發,案件處置難度大。目前是非法集資案件高發期。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新發非法集資案件中,跨省案件190起,集資金額超億元案件345起,集資人數超千人案件235起。跨省區大案、要案不斷出現,涉案數額不斷攀升,高達上千億;集資參與人數量和規模不斷增大,多至幾百萬人。
非法集資領域廣泛
手段花樣翻新
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負責人的介紹來看,全國非法集資呈現出領域廣泛,犯罪手法多樣化、網絡化,欺騙性強等特點。
目前商品營銷、資源開發、種植養殖、投資擔保等傳統領域案件時有發生,從實體產品向金融領域蔓延的趨勢很明顯。犯罪分子假借迎合國家政策,打着“金融創新”“經濟新業態”“資本運作”等幌子,從種植養殖、資源開發向投資理財、網絡借貸、眾籌、期貨、股權、虛擬貨幣轉變,迷惑性更強,“金融互助”、消費返利、養老投資等新型犯罪層出不窮。特別是互聯網上非法集資犯罪成為普遍模式,跨界特徵更加突出,傳染積聚速度更快。
此外,集資手段花樣翻新,認定難度加大。一些不法分子層層包裝設計所謂的項目和產品,以當下“熱門名詞”“熱點概念”炒作,誘惑社會公眾投入資金。一些無商品、無實體,打着“虛擬任務”名頭的案件陸續出現。許多非法集資藉助互聯網平台,近期還出現了完全藉助微信羣等開展非法集資等行為,隱蔽性強、風險傳染快,風險不容忽視。此外,非法集資與傳銷、詐騙等犯罪相互交織特徵在一些領域和地區更加突出,農村地區非法集資“口口相傳”“熟人拉熟人”現象明顯,這些都給防範和打擊工作帶來更大困難。
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
相關法律制度儘快出台
據介紹,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將推動各地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今年將加強制度建設,推動《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儘快出台,積極推動和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制度。
同時,進一步整合資源,推動各地建立健全立體化、社會化、信息化的監測預警體系。加大舉報獎勵制度宣傳和實施力度。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常態化的風險排查機制。加強互聯網風險防控,遏制非法集資風險通過互聯網擴散蔓延的勢頭。推動各地依法穩妥處置重大案件,加快消化陳案,協同處置好跨省案件,積極穩妥化解風險隱患。
此外還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2018年聯席會議將繼續組織開展防範非法集資宣傳月活動、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活動和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活動。成都商報記者 吳丹若
如遇以下10種“投資”“理財”項目 務必警惕
2017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集資案件8600餘起,發案數呈現高位運行態勢。重特大案件多發,2017年涉案金額超億元的案件達50起,且動輒數十億、上百億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羣眾,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資”“理財”項目,務必警惕:
1. 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等為幌子
2. 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
3. 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
4. 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
5. 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
6. 以“扶貧”“慈善”“互助”等為幌子
7. 在街頭、商超發放廣告
8. 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羣眾
9. “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
10. 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户、境外賬户繳納投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