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核電遭質疑連續下跌 大股東質押壓力大
作者:苏建军 田刚
【環球網 記者 蘇建軍 田剛】台海核電的主營業務為核電裝備製造與銷售,財務數據披露該公司在2017年實現經營業績同比增長158.45%,今年1季度淨利潤也同比增長了13.67%,但是台海核電的主營業務過度依賴於控股股東也備受市場質疑,從台海核電股價二級市場走勢來看,在2017年下半年處於明顯強勢、累計漲幅超過60%,但是進入2018年之後卻急轉直下,特別是某門户網站在5月28日發佈了《台海核電1.5億訴訟未公告 涉嫌信披違法》等系列文章、質疑該公司存在信披違規等行為之後,台海核電股價於當日快跌停,此後更是一蹶不振、從2017年11月最高時的33元左右,一路下跌到目前不足14元,累計下跌近50%。
儘管台海核電在5月29日就發佈了澄清公告,針對上述質疑文章作出瞭解釋,但是詳細分析卻可以發現,該公司針對部分質疑的解釋尚存在不合理之處、令人心生疑惑。或許這也是該公司澄清公告並未能“挽救”其股價表現的根本原因。
澄清公告難以自圓其説
例如,前述質疑文章中指出,台海核電所披露的大額關聯銷售合同信息中,涉及到“10.74億元關聯交易並未實現現金收入和應收賬款”。對此台海核電在澄清公告中解釋道:上述關聯交易合同標的金額較大,且系政府和有關單位的重大工程項目,至2017年末該等項目尚未達到付款節點,公司已按照建造合同準則在存貨科目中列示尚未結算的建造合同下形成的資產。
同時,台海核電在回覆環球網採訪時再次強調:“該項目在2017年底尚未進行結算,確認的收入作為已完工未結算資產在存貨中列報。在達到收入確認節點之前不作為應收賬款等科目核算。”
但是,台海核電的解釋顯然違背了會計準則規定,根據會計核算原理,確認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的同時,也需要借記對應的資產科目,如果不是直接收到現金、銀行匯款,就必然會體現在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長期應收款等債權類會計科目當中;如果像台海核電所述“在達到收入確認節點之前不作為應收賬款等科目核算”,那麼在複式記賬的條件下、在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同時,又將在哪個對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呢?這實在令人匪夷所思,是台海核電的財務部門真不懂會計準則,還是在裝糊塗?
從最終財務數據來看,台海核電2017年末的上述科目往來款科目餘額中均不足以包含12.56億元的含税收入金額;同時,關聯方應收應付項目信息披露當中,也不存在對於台海集團的應收款項餘額。這就不得不令人懷疑,台海核電確認的“10.74億元關聯交易”收入真實性,仍然存在很大疑點。
再例如質疑文章中提出,台海核在今年1月6日披露的《關於2017年度簽署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公告》中涉及到的“金額不超過365000萬元”的關聯銷售合同,與該公司在2017年就確認收入的12.56億元關聯銷售業務,對應的具體產品均為容器鍛件。對此台海核電認為,12.56億元關聯交易歸屬於公司與台海集團簽署的36.8億元合同,且2017年度公司與台海集團簽訂的相關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准。
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根據台海核電在2018年1月6日發佈的《關於2017年度簽署重大合同暨關聯交易的公告》中披露,台海集團“擬”向公司一級全資子公司煙台台海瑪努爾核電設備有限公司採購容器鍛件等產品,也即在信息披露日(2018年1月6日),此項36.8億元合同還未正式簽署;但是此項合同中包含的12.56億元關聯交易則已於2017年確認營業收入。因此這非常令人懷疑,台海核電與控股股東簽署36.8億元合同的事項,本質上是“實際發生、後補合同”的行為。
針對此項問題,台海核電在回覆中亦表示:“上述合同已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並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上述事項實際2017年度發生”,這進一步印證了環球網財經的判斷。
綜合上述分析,儘管台海核電已經針對前述質疑文章發佈了澄清公告,但是針對諸多問題仍然難以釋清,公司的大額關聯交易仍然疑雲密佈。更何況,除了上述質疑之外,關於台海核電此前發佈的財務報告也存在不少疑點。
多項數據矛盾存在重大疑點
首先,台海核電2017年確認的、向台海集團銷售10.74億元,屬於後來披露的36.8億元關聯銷售合同中的一部分,也即這筆10.74億元銷售額對應容器鍛件等產品。但是2017年報第16頁披露的營業收入構成-分產品信息,全年“容器類設備及鍛件”類產品銷售額只有7.99億元,顯著低於該公司同年向台海集團銷售容器鍛件金額,存在明顯的前後矛盾。
對此,台海核電在回覆中表示:“(年報中)容器鍛件等產品不僅包含容器鍛件產品”,也即年報中披露的“容器類設備及鍛件”類產品銷售額,還應當較當年確認的、向台海集團銷售“容器鍛件” 10.74億元的金額更高才對。這也進一步印證了該公司所披露關聯交易金額,與2017年年報營業收入類型劃分存在明顯的前後矛盾。
其次,根據2017年年報披露,台海核電當年向前五大供應商採購金額為4.49億元,佔比為48.44%,對應全年採購總額約為9億元;但是同年台海核電存貨餘額增加了11億元以上、結轉主營業務成本7.92億元,合計達19億元左右、相比同年採購總額多出了10億元。
儘管在存貨及成本結轉中不僅包含採購來的材料,還涉及到製造費用、人工費用等成本項目,但是以台海核電全年人力成本支出僅為1.4億元、固定資產全年折舊金額僅為1.48億元的人力資源和生產資產規模,並不足以產生高達10億元的製造費用和人工費用。
也即在合理條件下,台海核電所披露的2017年度原材料消耗及庫存增加規模,已經顯著超過同期的採購規模,並不符合正常的財務邏輯,非常令人懷疑該公司隱瞞了其採購金額。
股價連續下跌的質押危機
如前文所述,自2017年11月的股價高點計算,時至目前台海核電股價已經累計下跌將近50%,這也給其控股股東台海集團的股票質押帶來了沉重壓力。
根據台海核電在今年5月16日發佈的《關於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的公告》,截至當時台海集團“累計質押數量為342140000股,佔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90.6258%”,而當時公司股價近25元。以此計算,截至目前台海核電已經累計下跌了40%以上,這非常令人擔憂,台海集團對外質押的股份是否已經觸及了警戒線、甚至是平倉線?
伴隨着今年以來證券市場整體的持續下跌,大股東質押爆倉危機屢屢在A股上市公司中發生,多家公司不得不採取停牌的方式自救,甚至亦有被強勢平倉並引發股價大幅下跌的案例。深陷財務質疑且股價也連續下跌的台海核電,在控股股東累計質押率已經高達90%的的條件下,是否也將面臨平倉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