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空氣質量應納入監管範圍
□木須蟲
近日,北京一租户通過專業部門檢測,發現其租住的自如房甲醛超標。隨後,該用户要求全額退還租金及服務費,但遭到拒絕。自如一工作人員表示,此前公司確有因甲醛超標賠償用户一月房租的政策,但該政策已在近期取消。自如承諾,目前可以退還該用户未產生的租金和服務費,併為客户報銷搬家及檢測費。
(據《新京報》)
房屋裝修產生有毒有害揮發性氣體,損害人身健康早被人們所熟知,因此,許多人對自住房屋裝修更重視材料的環保,以及裝修後空氣的治理,最常見的辦法是將新裝修房屋空置一段時間再入住。但出租房顯然不同,房屋所有人或者中介管理機構裝修房屋給別人居住,無法將房屋空氣環境質量寄予道德良心,一方面出於成本考慮,房屋裝修會選擇價格更低廉的材料,而這些材料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質往往含量比較高,甚至嚴重超標,這是當前出租房頻現甲醛超標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出於快速受益的衝動,出租房往往急於向外出租,有的甚至在裝修的同時就已經掛網出租,不留時間進行有效通風處理。
儘管租房人可以通過看房再簽訂租賃協議,防範出租房裝修污染給自身帶來影響,不過,因為許多城市都存在合適房屋租賃難的問題,租房人很難在健康與便利之間求得兼顧。何況,房屋裝修如果選用材料有毒有害物質含量比較高,揮發擴散需要較長週期,租房人一旦租住都會受到長時間累積的損害。
目前,通過租房滿足居住需求,是許多城市外來人口特別是年輕羣體的普遍選擇,佔有很大的比重。2016年,國務院發佈了《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隨後許多城市也相繼出台了配套辦法,推動“租售同權”,鼓勵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可以預見,在未來一段時期內租賃性住房的比例會進一步提高,成為城市居住基本民生供給的主要途徑之一。這也意味着,在培育和發展租房市場的同時,保證供給的質量也應是題中之義,既要保證居有其房,也要保證基本的安全與健康。
而出租房屋裝修的環境空氣質量,便是重要的條件之一。比較遺憾的是,目前一些城市針對房屋出租管理的規定,基本上都沒有出租房屋裝修環境空氣質量約束的設計,實踐也證明,單純依靠租賃雙方自主調節,很難保障租房者的健康權益,也不利於消費糾紛的維權,如個案出現的因甲醛超標導致的退租索賠難,還是缺少明確的規則依據。
所以,有必要將出租房空氣質量納入監管範圍,補上短板,給予必要的約束。一方面,應儘快制定租賃住房室內空氣質量標準,作為房屋租賃消費權益保障的依據;另一方面,在房屋出租管理法規,如已經列入立法計劃的《住房租賃條例》中增加空氣質量管理的規定,如要求出租者在裝修後向租賃者提供檢測報告,保證裝修有害氣體不得超標,並明確租賃者的權益,如退租、退費與索賠的權利,為住房租賃消費者撐腰。同時,建立住房租賃爭議消費調查、仲裁機制,打通維權通道,避免司法訴訟難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