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起共享單車小廣告案件結案 摩拜獲賠10萬元
【環球網科技綜合報道】日前,援引《中國青年報》消息稱,針對上海會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摩拜單車上擅自安裝和發佈車座套小廣告的侵權行為,在去年12月,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起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

8月23日上午,浦東法院院長殷勇擔任審判長開庭審理此案,經上海浦東新區法院調解,被告上海會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就未經過摩拜同意,在車座上貼置廣告的行為進行公開道歉,摩拜單車獲得賠償10萬元。據瞭解,這是全國首起共享單車小廣告結案案件。
據報道,去年12月,會甲公司在未告知摩拜公司,也未取得其同意或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將印有其經營網站的業務推廣、宣傳信息的大量小廣告,以車座套的形式,分別安裝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成都等多地街頭的摩拜單車車座上,數量達20萬個。
摩拜公司認為,會甲公司惡意利用摩拜單車擁有的用户羣體及其商譽,推銷自己的品牌及服務,破壞與貶低了摩拜的商業形象,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是一種典型的搭便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也構成了對其所有的共享單車物權的不法妨害。因此,起訴並請求判令會甲公司立即停止侵權;排除妨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費用100萬元;公開聲明消除不良影響。
會甲公司則稱,當時製作了4萬多個車套,每個車座套1元。因人力有限,僅分別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成都,對同一個地點放置的不同品牌共享單車安裝了1萬多個車套,每個城市安放了1天。安裝後第2天即被撤下,沒有任何損害後果發生,也沒有導致原告商譽受損,不認可原告主張100萬元損失賠償。
最後,雙方均表示,願意在法庭主持下進行調解,並自願達成調解協議:會甲公司賠償摩拜公司損失人民幣10萬元,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3日內,在其官方微博上連續一個月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摩拜單車相關人員表示,小廣告的侵權行為,不僅嚴重侵害了摩拜單車等公司的合法權益,也製造了大量的城市“牛皮癬”,即破壞了市容市貌。不僅如此,該行為還影響了用户體驗,小廣告中可能還摻雜了虛假信息,給公眾利益埋下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