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盪四十年 · 煤炭業邁向高質量發展
煤炭攸關國脈安,推行改制利攻堅。
迅疾發展規模化,重整供需放遠觀。
【環球網 記者 徐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煤炭工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改革發展成就。全國累計生產煤炭約740億噸,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70%以上的一次能源,支撐了我國國內生產總值由1978年的3679億元到2017的82.7萬億元的快速增長。煤炭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轉變為市場經濟,產業結構得到顯著優化,煤炭工業生產力水平實現了跨越式發展和大幅提升,奠定了煤炭工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堅實基礎。
煤炭攸關國脈安:煤炭工業深化改革階段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工作重點轉移後,煤炭工業按照“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大中小一起上”精神,大力發展煤炭生產,集中實施行業調整,全面開展企業整頓,恢復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緩解了煤炭供求緊張局面。
1985年起國家上劃主要產煤省(區)一批骨幹煤炭企業,全行業實施六年投入產出總承包和兩年延續承包。在此階段,國家賦予煤炭企業部分自主經營權。
1987年,原煤炭部制定了《統配煤礦和其他骨幹企業深化改革的幾點補充辦法》,進一步落實了後三年承包任務和責任;增加了保證正常接續和固定資產完好的承包內容;規定企業內部可以實現多種承包形式;把競爭機制引入承包,競爭產生經營者;承包者的收入與經營效果掛鈎等。
推行改制利攻堅:煤炭業實現企業化改制階段
1991年-1992年,延續兩年承包,主要承包財務指標,重點落實盈虧包乾指標,抑制虧損增加的局面。1992年實現了總承包以來的首次減虧,同年國家取消了計劃外煤價限制,放開指導性計劃煤炭及定向煤、超產煤的限制,出口煤、協作煤、集資煤全部實行市場調節,市場煤所佔比重接近一半。
1994年7月,國家取消了統一的煤炭計劃價格,除電煤實行政府指導價外,其他煤炭全部放開,由企業根據市場需要自主定價。
1995年,煤炭業開始企業化改制試點。兗州、邢台、鄭州、盤江、平頂山礦務局及平朔煤礦列入100個試點單位,我國煤炭企業開始了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的探索,為現代化煤炭企業的建立、為煤炭企業更好的參與市場化創造了條件。
1998年,為幫助煤炭企業徹底實現市場化,國務院改革了煤炭管理體制,下放原煤炭部直屬的國有重點煤礦,推進政企分開。全國小煤炭礦數量由1998年的8萬多個減少到2001年的2.2萬個左右,累計關閉小煤礦數量佔總數的73%,提高了產業集中度,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煤炭供大於求的矛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