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個人所得税法決定草案提請審議
繼今年6月初審及其後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8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税法的決定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決定草案新增一系列規定,包括在專項附加扣除中增加贍養老人支出,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減除必要費用等。
此前,不少建議提出,為了弘揚尊老孝老的傳統美德,充分考慮我國人口老齡化日漸加快、工薪階層獨生子女家庭居多、贍養老人負擔較重等實際情況,建議對於贍養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
為更好維護法律權威,決定草案明確專項附加扣除“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國家税務總局税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表示,草案將專項附加扣除的項目在税法中明確,體現了税收要素法定的精神。下一步應通過法律授權,在實施條例中儘早明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具體範圍和標準。
不少建議提出,稿酬所得需要長期的智力投入,在税負上應給予一定的優惠;有的建議提出,對於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在減除必要的費用後計算收入額,以體現按照量能課税、淨所得徵税的原則。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第五條第二款修改為: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擬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認為,二審增加了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百分之二十的費用扣除,符合個人所得税扣除成本費用後的所得而不是毛收入徵税的原理。
在人大常委會審議和徵求意見過程中,還有一些意見建議進一步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適當降低綜合所得最高邊際税率。對上述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草案起草階段進行過認真研究測算,相關規定兼顧了當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變化、税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建議對上述問題的有關規定不作修改;同時,建議國務院方面結合徵管及配套條件的完善,進一步深化相關改革,逐步擴大綜合徵税範圍,完善費用扣除,優化税率結構,並根據改革進程對上述問題予以統籌考慮,抓緊總結改革實踐經驗,積極回應廣大人民羣眾的關切,及時提出對相關制度進行修改完善的建議。
張斌認為,此次税法修正的減税措施包含3方面:一是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從每月3500元提至5000元,這一扣除標準不是越高越好,從減税效應來看,標準越高則適用較高税率的高收入羣體減税額越大;二是低税率適用的税率級距擴大,減税效應更有針對性;三是首次增加專項附加扣除。“我們要從3個方面綜合分析減税效應,不應僅僅侷限在基本減除費用標準這一個措施上。”他説。
根據決定草案,決定擬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擬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並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税率;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新的經營所得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