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監總局新規: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
*【環球網科技 記者 林迪】*8月3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煙草專賣局發佈通告,為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的侵害,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通告稱,雖然我國沒有正式頒佈電子煙國家標準,但是市面上電子煙產品質量參差不齊,而未成年人呼吸系統尚未發育成型,吸入此類霧化物會對肺部功能產生不良影響,並還可能導致煙鹼中毒等多種問題。
據瞭解,早在2006年,我國已經加入了WHO批准發佈的《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對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煙草製品形狀的糖果、點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實物”;《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電子煙作為捲煙等傳統煙草製品的補充,其自身存在較大的安全和健康風險。
為加強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保護,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建議電商平台對含有“學生”“未成年人”等字樣的電子煙產品下架,對相關店鋪(銷售者)進行扣分或關店處理;加強對上架電子煙產品名稱的審核把關,採取有效措施屏蔽關聯關鍵詞,不向未成年人展示電子煙產品。

據環球網科技此前報道,2015年,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實施新的法律,規定從今年9月1日起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電子煙是通過霧化手段將尼古丁變成蒸汽,讓使用者有一種類似吸煙的感覺。因社會擔憂青少年吸電子煙會對身體發育產生不良後果,新州政府在今年6月通過立法回應了這方面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