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稱不存在利用信披影響市場
身處風口浪尖的中弘股份在收到深交所的第二封關注函之後,8月30日晚回應稱,公司的本意是通過重組來徹底擺脱公司目前面臨的困境,不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響證券市場抬拉股價的動機及情形。基於公司在本協議簽署中所處的地位,對於該協議實質上已經終止。
中弘股份8月27日晚曾公告稱,公司及控股股東與加多寶集團、銀誼資本共同簽署《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利好消息刺激下,28日、29日連續兩天漲停。
值得一提的是,中弘股份債務重組疑雲重重。在中弘股份發佈重組公告的次日,加多寶立即澄清,對協議所述內容完全不知情;加多寶集團從未對黃偉清出具任何授權;中弘股份在公告中所述有關加多寶集團的經營情況及財務數據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
深交所問詢函提到,黃偉清《委任書》中稱“即日起,集團委任您為首席執行官,負責集團對外一切事務”,落款時間為8月25日,落款人為加多寶集團有限公司及陳鴻道,該委任書僅陳鴻道簽字,未加蓋加多寶公章。
對此,中弘股份表示,公司就上述問題已書面致函加多寶和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永紅,未能得到書面回覆。根據黃偉清的口頭回復,認為公司披露了加多寶的財務信息不實,引發雙方產生分歧,導致《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約定的相關合作全面終止。
此外,深交所還問詢到,鑑於你公司公告中多次強調“《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中關於流動性支持和資產注入等核心條款對於協議各方不具有實質性約束力”,請你公司詳細説明與交易對手方簽訂不具實質性約束力的協議的原因及目的。
中弘股份表示,《債務重組及經營託管協議》實質上僅是一個框架性協議,協議上已約定加多寶集團有限公司同意並授權深圳前海銀誼資本有限公司具體完成本協議項下的盡職調查等有關事項。盡調結束後,才有可能明確流動性資金支持和資產注入等事項,公司在披露時已充分揭示了各種風險,包括加多寶集團發表的聲明導致該協議事實上已經終止或隨時可能終止。公司簽署該協議本意是想通過重組來徹底擺脱公司目前面臨的困境。
值得一提的是,中弘股份股票已連續12個交易日收盤價格均低於股票面值(即1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公司股票可能將被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