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立即“除籍”?陸委會可能還憋着壞招兒
【環球網綜合報道】針對島內此前傳,申領大陸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或被台當局取消台籍身份一事,昨晚,台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在例行記者會上稱,已申領的民眾可放心,不會立即“除籍”。然而今日,有島內綠媒援引台“時代力量”黨團的説法稱,陸委會正在研擬若台民眾“一段時間”持有大陸居住證,即在首次申辦外,再度領取(居住證),則還是有可能被“除籍”。
看來,對於“除籍”一事,台當局的態度只是不會“立即”執行而已?
台灣《自由時報》14日報道稱,大陸9月1日起開放台灣居民申辦居住證,對此,台陸委會已研議“嚴密的安全管理機制”,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日還將赴民進黨“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報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基本設計與概念,以及相關配套措施。
但報道寫道,昨日,台“時代力量黨團”拜會了台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再次提到對申請大陸居住證者應該“除籍”的要求。而陸委會對此則表示正在研擬若台民眾“一段時間”持有大陸居住證,即在首次申辦外,再度領取(居住證),則還是有可能被“除籍”。而“除籍”後,只要放棄大陸居住證,台籍又可恢復。
不過,對於“時代力量”黨團的説法,台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日在受訪時回應稱,確實有專家提過建議,應對長期持有大陸居住證者註銷户籍。但他表示,考量整體情勢,尚無法確定採取上述措施,研擬架構仍是在“申報登記制”基礎上,加強管控,“沒有立即影響户籍的問題”,具體措施目前仍在研議。
另外,邱垂正也表示,民進黨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政策小組原本今日邀請陳明通説明大陸核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因應作為,也臨時因故取消。
大陸對港澳台居民開放申領居住證,本是釋放善意,但民進黨當局卻阻撓連連。
《自由時報》報道稱,台陸委會此前提出要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修法”,研擬採取申報登記制,除可委託代辦,申辦者不用特地回台灣登記,主管機關調查屬實也可直接為其登記,若未登記則會有行政處罰;至於“修法”前已申辦的台灣民眾,會要求在一定期限內辦理申報程序。
報道還稱,“修法”也涉及領居住證者在某些權益上的限縮,包括將限制申領者擔任台當局重要公職與參政權益等。
針對台民眾申領大陸居住證等相關問題,國台辦發言人安峯山在9月1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經不完全統計,9月1日起對台核發居住證至9月10日,已有2.2萬人申領;有關納税問題,他強調,台胞不會因申領居住證,就改變在大陸的納税身份,及負有全球所得納税的義務。
同日,國台辦主任劉結一在受訪時也針對相關問題回應,辦理居住證是在辦好事。任何一個真正關心廣大台灣福祉的人,都不應該對居住證的事“説三道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