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兩次以上,將除籍?陸委會要對申領大陸居住證者下重手
作者:张云峰
【環球時報駐台北特約記者 張雲峯】19日,上海舉辦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首發儀式,首批30名上海市常住台胞獲得居住證。與此同時在島內,民進黨當局也在抓緊謀劃對領居住證台胞的打擊措施。
據台灣“中央社”19日報道,台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當天接受採訪時稱,雖然陸方表示居住證只是在當地生活的便利措施,“但我們認為沒有那麼簡單”,居住證的樣式、圖徽及編碼幾乎跟大陸居民身份證一樣,並納入當地的户口管理,台灣人的經濟與交易行為可能都會被掌握,因此“居住證實質已高度趨近取得大陸公民身份”,是大陸衝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破壞“單一户籍制”。他透露,陸委會將採取完整的申報登記制度,申領居住證的台灣人需要回到台灣補登記;至於是否針對申領者擔任公職或敏感性機關的職務有些限制,“我們也正在研議”。
此前有民進黨“立委”提議,應該對申請居住證的人除籍。邱垂正19日回應稱,居住證未必是台灣人自己願意申請,除籍的做法可能將台灣人一刀往外切。《中國時報》稱,台胞申辦居住證不會有立即除籍的問題,但如果連續申辦兩次以上,台當局將朝除籍方向研擬。此外持有居住證期間,不能報考公職、擔任台當局重要職務如政務官和民意代表,或禁止擔任敏感職務與軍職等。
據瞭解,所謂“除籍”即註銷“中華民國國籍”,同時也意味着失去其島內户籍。被除籍者不允許參加各級選舉,也沒有投票權;在義務教育方面,家長與兒童的户籍所在地決定其被分派的小學或者中學;在健保方面,一些投保人要以其户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為投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