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步伐可更快些
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步伐可更快些
譚浩俊
近日,廣東省房協對下屬的副會長單位發佈《關於請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有關意見的緊急通知》中關於“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內容引起了極大關注。
《通知》提出,商品房預售制度存在導致工程爛尾、違法違規銷售、交易不公平、房屋面積管理職能難以釐清、不平衡發展和低效率競爭等風險,建議降低預售制帶來的高槓杆效應,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全面實施現售。這也意味着,已經實行多年的“商品房預售制度”可能會從廣東開始,完成它的歷史使命,退出歷史舞台。
“商品房預售制度”作為一項特殊時期的制度,在出台初期確實發揮了一定作用。那時的商品房建設主要是依靠國有企業來完成,不擔心會出現爛尾工程等方面的問題。如果能夠通過預售,為開發企業增加一些資金來源,就能夠減輕開發企業的負擔。當時的房價很低,利潤也很薄,通過預售也能增加開發企業的利潤,為開發企業更好地開發新的住房發揮重要作用。
但是,隨着市場的逐步放開,進入市場的各種投資者逐步增多,特別是一些“空手套白狼”的個人或企業進入到房地產市場,他們通過籌集一筆拿地的首付款,就進入到房地產開發市場,並通過土地抵押和商品房預售等籌集建設資金,在市場火熱的情況下,或許還能勉強維持,一旦市場出現平衡,這些開發商也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資金鍊斷裂現象。為什麼有的開發商的建設工期拉得那麼長,並不是重視工程質量,而是建設資金不足,最終不可避免地就出現爛尾工程。
近一段時間以來,西安市出現了兩起開發商違法的案件,這就是“商品房預售制度”變異帶來的,是開發商利用“商品房預售制度”的漏洞,搞違法銷售。司法機關應當對這樣的開發商交由行政執法部門處理,而不應當在明顯違法的情況下支持開發商的行為。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怎麼督促開發商合法依規經營呢?
也正因為如此,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就顯得更加緊迫。只有加快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困擾房地產市場的爛尾工程、違法違規銷售、欺騙購房者、套取銀行資金等行為才能大大減少,同時,市場才能越來越規範。
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可能會對部分開發企業形成資金上的巨大壓力,它們可能出現資金鍊斷裂現象,導致企業風險爆發。如果僅僅是一家企業的問題,倒也無妨,關鍵是,開發企業大多與其他企業形成了互保,一旦開發企業出現了問題,還會拖累其他企業。在推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前,金融機構如何有計劃、有步驟地調整開發企業的貸款結構,減少開發企業的互保現象,讓開發企業的貸款抵押擔保更加單一,是非常重要的,否則,一旦全面取消,金融機構將面臨很大的壓力。
為了加快“商品房預售制度”退出的步伐,有關方面應當認真研究,能否採取“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的措施,分這樣兩個階段進行,對制度取消前獲得的土地,在商品房建設時可以收取現行預售制度下一半的預售款,為全面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做好充分準備。對制度取消後獲得的土地,一律不準在商品房建設時收取任何形式的商品房預售款,且必須把前後關係處理好,不允許在操作時偷樑換柱,不允許暗中收取商品房預售款,一經發現,嚴厲處罰。
這也意味着,如果從現在開始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也至少需要三、五年時間才能全部到位。
“商品房預售制度”總體上講,是把風險押在購房者身上的一種方式,即便發揮了一定作用,也不足以支撐此項制度的繼續存在。因此,希望有關方面能夠抓緊研究取消的相關辦法與措施,儘快推出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的具體時間和步驟。房地產市場調控已經到關鍵時刻,需要從行政調控轉向市場調節,需要建立市場的長效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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