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金馬前身曾遭國際訴訟 產銷數據存重大矛盾
【環球網 記者 陳超 田剛】中山市金馬科技娛樂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產品為大型遊樂設施,包括滑行車類遊樂設施、飛行塔類遊樂設施、觀覽車類遊樂設施、轉馬類遊樂設施、自控飛機類遊樂設施及其他各類遊樂設施,該公司目前已經通過了證監會發審委的審核。單從財務數據來看,中山金馬在經過2013年到2015年的銷售高速增長之後,從2016年開始銷售增長已陷入困頓,2016年和2017年收入同比增速分別為-1.32和1.84%,這位該公司上市後的業績表現蒙上了一層陰雲。
在業績數據之外,回顧中山金馬的初始設立過程,才是該公司最大的“看點”。
根據招股書披露,中山金馬的主營業務原本是承接於“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但由於“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在2011年遭贊培拉指控,起訴該公司試圖在美國銷售 5 款“仿冒”贊培拉設備的產品;隨後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將業務從“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全部轉移至中山金馬,運用“移花接木”的手段成功躲開了這場訴訟的影響,只留下空殼公司“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來應對這場國際官司。
從一個細節可以看出,2011年中山金馬實際控制人從從“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剝離其業務的倉皇心態:根據招股説明書披露,在銷售業務轉移之後兩年,也即2013年底,中山金馬才陸續完成了從“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收購生產所需土地、廠房等。同時,中山金馬收購的位於“中山市火炬開 發區沿江東三 路 5 號地塊”的56505.40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評估價僅為2601萬元、摺合每平米僅為460元,並無償受讓了金馬遊藝機所擁有的6項專利。上述關聯交易也令人懷疑,中山金馬是在低價侵吞“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的核心資產,並使其迅速成為毫無價值的空殼,以逃脱國際訴訟敗訴所可能導致的賠償義務。
但是這一事件對於中山金馬而言也並非毫無影響,該公司在招股書中針對“關聯方訴訟導致公司部分現有產品無法進入美國市場”作出了風險提示,不僅如此,事實上時至今日中山金馬仍然與“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有着撇不清的關係。
中山金馬曾於2016年申請IPO但被否決,原因之一為申報上市前關聯交易激增,體現在與關聯方“古鎮雲頂星河”和“長沙雲頂星河”方面,這兩家關聯方的最終受益人均與中山金馬大範圍重疊,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的銷售金額分別高達3621.23萬元和2987.18萬元,佔同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達7.31%和11.81%。
在本次申請上市過程中,“古鎮雲頂星河”已經不作為中山金馬的關聯方,原因是其股東已將“古鎮雲頂星河”股權在2017年4月(即本次申報IPO前夕)轉讓予“中山市大信新都匯商業投資有限公司”。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中山市大信新都匯商業投資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為張開成,而此人同時仍然是中山金馬的前身——“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且“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目前仍、由中山金馬實際控制人鄧志毅參股10%、並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的關聯方,且中山金馬董事總經理劉喜旺、董事副總經理李勇等人也兼任“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董事。
由此推斷,“中山市金馬遊藝機有限公司”仍然處於中山金馬實際控制人的嚴密操控之下,成為向中山金馬輸送優質資產、承接問題資產的“保護傘”,成為力保中山金馬上市的“護身符”。
此外,中山金馬的財務數據也存在很大疑點。根據招股書披露,中山金馬的“滑行車類遊樂設施”產品在2015年的產銷量分別為41台和50台,2016年產銷率均為38台,2017年產銷量分別為29台和35台,可見這對應着在最近三年中“滑行車類遊樂設施”產品總體銷量超過產量達15台。
如果這一數據是真實的,就意味着中山金馬在2015年初的時候至少擁有15台“滑行車類遊樂設施”產成品庫存,以此項產品單台200萬元以上的製造成本計算,15台“滑行車類遊樂設施”產成品就價值三千萬元以上。
但是從財務數據來看,中山金馬在2015年初的產成品存貨餘額總共只有432.25萬元,這顯然無法涵蓋年初的時候至少擁有15台“滑行車類遊樂設施”,這也就意味着中山金馬的存貨數據,與招股書披露的產銷數據之間存在顯著矛盾、非常值得懷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