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紀念日關注:有關英烈的這些政策要知道
中新網客户端北京9月30日電 今天,是中國烈士紀念日。從《英雄烈士保護法》的實施,到烈屬撫卹標準的提高,再到依法懲處褻瀆英烈形象等行為,今年以來,諸多政策落地,全社會一起維護英烈尊嚴,傳承英烈精神。
——《英雄烈士保護法》今年5月實施
今年4月27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該法規定,國家和人民永遠尊崇、銘記英雄烈士為國家、人民和民族作出的犧牲和貢獻。國家保護英雄烈士,對英雄烈士予以褒揚、紀念,加強對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維護英雄烈士尊嚴和合法權益。
此外,該法還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英烈保護法還對烈士紀念日、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保護和管理、英雄烈士撫卹優待制度、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宣傳教育等作出了規定。
——詆譭污衊英雄模範,嚴重者開除黨籍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將從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這份條例中明確,通過網絡等方式,醜化黨和國家形象,或者詆譭、誣衊黨和國家領導人、英雄模範,或者歪曲黨的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曆史、人民軍隊歷史的,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烈屬撫卹標準再提高
今年建軍節前夕,退役軍人事務部、財政部發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標準。
依照通知,從8月1日起,“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卹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提標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此外,陝西、青海、安徽等多地同樣相應提高了本地的烈屬撫卹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