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税如約而至,中等以下收入羣體獲益大
10月1日,在迎來國慶節的同時,新個人所得税法減税紅利也將“如約而至”,納税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執行新的税率表。
這是為讓納税人儘早享受減税紅利,在明年1月1日新個税法正式實施之前,先行實施部分減税政策。減税政策將給納税人帶來多少實惠?納税人如何計算税負?就相關熱點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税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專家學者以及業內人士。
10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個人所得税法過渡期政策包括兩大方面,一是工資、薪金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進行扣除,廣大納税人都能夠不同程度享受到個税改革帶來的減税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羣體獲益更大,個税納税人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將由現在的44%降至15%;二是適用新税率表。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強調,除了提高起徵點,擴大三檔低税率級距的減税作用也十分重要。新個税法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税率的級距,比如,3%税率的級距擴大一倍,適用的全月應納税所得額由1500元提至3000元。
“這意味着低税率的適用範圍大幅度擴大,比如,以前適用10%税率的收入,現在有可能適用3%了。這對中低收入羣體來説減税效果明顯,納税人應該重點關注。”劉怡説。
值得注意的是,10月1日恰逢國慶長假,如果10月份工資提前到9月底發放,是否按5000元新起徵點執行?
税務部門表示,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各單位在9月底依法發放的上述本應於10月份發放的工資,可以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和税率表,税務機關會實事求是地讓納税人享受到改革紅利。
此次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的提高,廣大工薪階層納税人將不同程度實現減税,其中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税人税負可降低50%以上。
舉例説明:李先生為某企業僱員,工資、薪金所得為15000元/月(已扣除“三險一金”)。企業在2018年9月為李先生髮放工資、薪金時,應納税所得額=15000-3500=11500(元),該所得額適用原個税税率25%、速算扣除數1005,應扣繳個人所得税税額=11500×25%-1005=1870(元)。
實施新政策後,應納税所得額=15000-5000=10000(元),該所得額適用新個税税率10%、速算扣除數210,應扣繳個人所得税税額=10000×10%-210=790(元)。
從上述計算中可以看出,適用新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税率表後,李先生減税1080元,減税幅度超過57%。
起徵點的提高和低税率級距的擴大,體現出這次個税改革的“減税”紅利。除此之外,改革的“公平”和“降負”紅利也備受關注。
“此次個税改革最大的亮點是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税制模式,這在中國税制改革歷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義。”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説,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4項勞動性所得納入綜合徵税範圍按年計税,解決了現行分類税制下税負不盡平衡的問題,更好地兼顧納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負擔能力,體現税收量能負擔原則。
同時,子女教育、大病醫療、贍養老人等支出可扣除,實現降負紅利。從2019年1月1日起,新設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可在申報納税時按規定標準予以税前扣除,切實降低税負,有利於推動實現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住有所居、老有所養。(經濟日報記者 曾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