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個税“起徵點”上調至每月5000元
10月1日起,個税“起徵點”上調至每月5000元
*本報北京9月30日電(記者劉華東)*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税法的決定,10月1日起,納税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將適用新的費用減除標準(通常説的“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並適用新的個税税率表。
根據決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税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依照新的綜合所得適用税率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税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新税率表拉大了3%、10%、20%三檔中低税率的級距。個體工商户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也將依照新的經營所得適用税率表,計算繳納税款。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税法的決定。按照決定,新個税法規定的對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實行綜合徵税;設立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專項附加扣除等措施,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