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教育局:不得將家長使用超標電動車行為與對學生評價掛鈎
山東菏澤“家長用超標電動車學校或扣孩子道德分”一事有了新進展:菏澤教育局10月7日深夜發佈《關於抵制乘坐超標電動車情況的説明》(下稱《説明》),強調不得將家長使用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的行為與對學生、班級評價相掛鈎,不得有任何帶有懲罰性的措施。
今年8月以來,菏澤市便掀起了一場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澎湃新聞10月7日上午曾有報道,菏澤多名學生及家長反映,當地整治超標電動車卻和學生的“道德品質分”掛鈎,即學校在配合政府部門行動的過程中,通過對學生扣分來向家長施加壓力。
根據菏澤市政府消息,8月22日,菏澤市曾召開城區中小學及幼兒園學生自覺抵制乘坐超標電動車會議,要求“切實增強做好學校電動車整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牡丹晚報》8月27日則報道稱,根據要求,學校要組織開展爭創交通文明模範班活動,每天由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教師在學校門前巡邏檢查,發現家長駕駛超標電動車接送學生進行勸導、教育,同時登記學生信息,對所在班級進行通報批評,對錶現好的班級進行表揚,並且教育部門將對力度不大、進展緩慢、效果不明顯的學校,約談、問責相關負責人。
9月26日,菏澤市第二十一中學一名學生告訴澎湃新聞:“學校稱,如果家長騎電動車來接,有罰檢討、叫家長。”也有學生提及,老師會扣學生“道德品質分”:“有超速的行為的扣10分,光騎電動車的則扣5分。”也有家長反映,由於交通堵塞及等候時間過長等原因,“不能使用電動車接送小孩”為孩子上學帶來困擾。
對於上述問題,菏澤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採訪稱,學校對此次整治行動的響應均以宣傳、勸導為主,否認存在“將整治規定與學生分數掛鈎的行為”。
澎湃新聞10月7日上午對此事報道以後,菏澤市教育局在當天深夜發佈的《説明》中解釋,按照市統一部署,8月29日,市教育局曾專門召開專題工作會議,要求針對市公交公司採取的加密學校周邊公交線路運營班次、定製學生公交等措施,鼓勵學生積極乘坐公交和班車;強調不得將家長使用超標電動三輪四輪車的行為與對學生、班級評價相掛鈎,不得有任何帶有懲罰性的措施。
“下一步,市、區教育部門將加強督查,如發現對學生有懲罰性措施的,將進行嚴肅處理。”上述《説明》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