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試驗區獲批,開放力度加大
作者:李司坤
【環球時報記者 李司坤】16日,國務院印發《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同意設立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商務部副部長兼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王受文當天介紹《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稱《方案》)時指出,與我國其他自貿試驗區相比,海南自貿區具有四大優勢——突出全島試點的整體優勢、在現有11個自貿試驗區試點內容的基礎上突出海南特色內容、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要求、與探索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相銜接。海南自貿試驗區最大特點就是“全域性”試點,這與現有11個自貿試驗區完全不同。
《環球時報》記者注意到,此次公佈的方案中特別提到大幅放寬外資市場準入。包括對外資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深化包括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在內的對外開放,在醫療、教育、金融、海洋經濟、新能源汽車製造等重點領域加大開放力度等。所謂“准入前國民待遇”,指的是在企業設立、取得、擴大等階段給予外國投資者及其投資不低於本國投資者相同投資的待遇。
全球化智庫高級研究員何偉文16日告訴記者,准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是許多國家都通行的一種做法,“中央已經決定‘十三五’期間要實現這個制度,我們現在正為此逐步創造條件。先是縮小負面清單,然後在不同領域內逐步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到2020年總體上要在全國實施。”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此前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稱,中央給海南最大的定位就是走向大開放,海南有條件在多方面成為國家一些相關領域的示範基地。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研究部宏觀經濟處處長王軍在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稱,設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這樣一個決策,包括未來大規模建設自貿區的過程,彰顯了我國在當前內部外部環境都比較嚴峻的情況下,依然堅持擴大開放,而且是在以更大的力度和更廣的範圍內對外開放。